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组成:郴州市军粮供应站隶属于郴州市粮食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于2006年10月成立,位于郴州市郴江路43号,内设综合部、军粮供应2个部门。(1)综合部 组织协调中心日常事务、财务、人事;负责文秘、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军粮供应站财务管理制度、编制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2)军粮供应部 组织对军粮采购、军粮进出库、军粮检验、军粮配送、军粮财务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军【2017】61号秘密件)、程序文件及其他有关的军粮供应体系文件,及时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
2、单位职能:
①.负责中心城区军粮供应。
②.负责中心城区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③.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对军粮供应粮食质量的检查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8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办公行政支出,主要内容为:工资福利支出68.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18年我站基本支出6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厉行节约信息公开;二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我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抓好内控体系和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对工程和维修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管。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预算数 2018实际数 与预算比节约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 4.5 0.97 3.53
公务接待费用 1.0 0.06 0.94
合 计 5.5 1.03 4.47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比预算节约4.47万元,其中:
1.公务出国费比预算节约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比预算节约0.94万元;
3.车辆运行费比预算节约3.53万元。
(二)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18年我站军粮供应业务项目收入27万元,支出18.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我中心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的原则进行管理。
1.项目资金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申报采购计划,采用结算方式采取公务卡或者直接支付的形式。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要求录入《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将项目支出情况按预算科目编报财务决算。
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预算,对项目资金管理制定了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工程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有责任。建立专项资金内审制度,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增强自纠能力,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一)组织情况分析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本中心没有预算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二)管理情况分析
(二)管理情况分析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本中心没有预算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我中心按照《郴州市财政局转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郴财资【2016】4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资产大清查,完善了《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并向市财政局上报了2018年资产清查报表,报表反映本中心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相关账务合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89分,主要绩效如下:
一是抓实军粮质量。今年,我站从原粮生产、加工到入库进一步加强了军粮质量,军粮质量稳步提升,源头可溯。实行一批一检制,委托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确保每项指标都符合军粮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省军粮中心要求,全面履行站长为军粮质量第一责任人制,站长对军粮的入库、销售、储存、出库进行全方位监管。建立军地联查制度,实现军地粮油质量全程监督。深入基层部队,了解军粮质量和部队官兵的需求,按部队要求保障部队供应,军粮质量、服务水平和部队满意率实现百分之百满意。
二是加强服务,部队官兵满意。严格落实军粮服务公约的要求,全方位提升军粮购粮服务水平。深入军营宣传储粮知识。开展“粮油科技进军营”和服务主题日宣传活动,发放自制的粮油科普知识宣传单60多张,赠送宣传手册30多本,发放征求意见表60多份,进一步增强了部队官兵科学储粮、爱粮节粮知识。积极谋划保障部队备战、调防等特殊情况下军供粮油的应急供应,开展国防动员准备筹划工作,落实了 吨大米、 吨食用油脂的动员任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在24小时内征用到位。与部队官兵面对面沟通,认真听取官兵对军粮供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按照《军粮供应管理办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军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所有资金做到专户管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保证了军粮专项资金100%安全。
四是严守保密纪律,加强保密工作。我们制定了《郴州市军粮供应站保密制度》,对保密工作细化到人、到位。对涉密工作人员与法人代表签订“郴州市军粮供应站保密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义务。2018年没有出现任何失、泄密事件,安全保密达到100%。
五是加强内部管理。2018年,我站完善了军粮采购、军粮基地建设、军粮运输、财物管理、公车管理、定岗定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军粮供应制度,从供应品种、供应手续、品种串换、财务结算等方面细化实现了军粮业务流程系统化、规范化。
六是加强资产管理。认真找寻依据,确定北湖市场门面归我站所有。聘请法律顾问,对违约的苏仙汇保车汇公司进行起诉。主动向财政汇报,做好了我站所有、经营的门面的移交问题;配合市市场服务中心,做好承租我站北湖市场门面租户的工作,按期完成门面搬迁腾并评估工作;开展租户腾房的工作,合同到期后全部移交市财政局。
七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廉洁教育。抓好廉政教育谈话,站内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解决“四风”的问题,努力提高为军服务质量。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光荣传统。截止2018年12月,公务招待费62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16.20元,同比上年大幅下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中心预算整体支出虽然保证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和职能履行,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尚需完善。目前单位预算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财政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预算实行定额标准管理。公用经费按定额进行分档预算,标准的确定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追加预算困难,导致公用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力争在预算编制管理上更精细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开支更规范、合理,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机制,按需分档。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打造“更好服务型政府”为原则,针对职能履行进行分档,以实际需求为主线,划定分档标准。
(二)基数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将预算没有安排的突发项目,在严格审查符合政策法规的情况下,按零基预算原则给予补足,并在预算下达时精细到目级。
(三)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强化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关键环节要更有严格审核和监督,对于一些形式环节进行精简压缩,更好地提高效率。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资金结余、预算调整率两项指标扣分有待商榷,应使之更合理和科学。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0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3.0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对当年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0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3.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