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粮食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位于郴江路43号。我局2018年末编制数为22人次,实际在职人数为22人。郴州市粮食局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市粮食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军粮供应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粮食局内设机构6个,由办公室、财审科、监督检查科、行业发展科、人事科、调控管理科。
市粮食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有:1、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建议,拟订流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提出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做好供应有关工作。3、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4、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市粮食质量管理规定,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5、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7、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8、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省粮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65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办公行政支出,主要内容为:工资福利支出443.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0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我局基本支出505.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0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障支出、办公费、维修费、劳务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了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厉行节约信息公开;二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抓好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资金的监管。
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本期“三公”经费共支出24.37万元,比2017年同期增加了16.88万元,增长了225.4%。主要原因是更换了公务用车。在市政府和市财政的批准的情况下,对老公务用车进行了拍卖,购置了新的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7.98万元。本期公务接待费0.88万元,比2017年同期减少1.92万元,下降68.6%;本期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共计23.49万元,比2017年同期增加18.8万元,增长400%,原因就是购置了新的公务用车。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8年我局项目收入14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86万元,支出152.3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我局对财政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统一支付、严格把关;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的原则进行管理。省长责任制考核主要是切实掌握全社会粮食流通、粮食产销、粮食供求、质量安全和粮油产业等状况,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到位。粮食应急保障主要是保证城区紧急状况下粮食加工与供应有保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各项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我们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郴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合理规范的使用资金。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本单位无年中追加其他项目,没有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支出。
(二)管理情况分析
无追加项目,没有其他财政性资金支出。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底,单位账上固定资产735.66万元,主要资产都为维持行政运行而购置和使用。所有实物资产均由办公室统一台账管理,账务资产由财审科负责。针对损毁不能用的资产,登记保管,报财政审批销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根据前面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方面
1、“三公”经费控制得较好,除去经市政府市财政同意购置的公务用车外,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都有所下降。
2、预算执行方面,针对年初预算,追加的部分收入主要是政策性工资增长、绩效奖等。
(二)效率性评价方面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照市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方面,我单位也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运用。单位所有资金的使用,均是按照财政的要求申请和拨付,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所有需要公开的信息和数据,我们在自己的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也上报了财政。
(三)有效性评价方面
我单位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全市的绩效考核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行政效能得到发挥,社会公众满意度较好。
(四)可持续性评价方面
我单位是政府组成部门,具有自己相应的职能职责。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不可或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94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掌握还不够精准,评价不够科学。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科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
3、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
4、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0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0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6.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5.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对当年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9.0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5.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