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组成:郴州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隶属于郴州市粮食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于2008年10月成立,位于郴州市郴江路43号,内设综合部、检验部2个部门。(1)综合部 组织协调中心日常事务、财务、人事;负责文秘、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编制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2)检验部 组织对检测任务进行检测;对化学试剂和标准溶液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他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及时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
2、单位职能:负责郴州市及其所辖11个县(市、区)的粮油及粮油制品的检验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放心粮油、军供粮及陈化粮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国家及省制定的粮油质量标准的执行落实情况;全面完成辖区内国家和地方储备粮质检任务;承担粮油市场经销单位的粮、油及粮油制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负责每年辖区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摸清粮情,为制订政策提供数据,落实以质论价政策;负责组织辖区内粮食质检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负责帮助辖区内粮食企业筹建化验室并进行业务指导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2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办公行政支出,主要内容为:工资福利支出55.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5.9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我中心基本支出62.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会务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厉行节约信息公开;二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我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抓好内控体系和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对工程和维修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管。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预算数 2018实际数 2017年实际数 与2016年同比(%)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 0 0 0 0
公务接待费用 1.8 0.35 1.25 -72%
合 计 1.8 0.35 1.25 -72%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比预算节约1.45万元,其中:
1.公务出国费比预算节约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比预算节约1.45万元;
3.车辆运行费比预算节约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我中心粮油监测项目收入20万元,支出139.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5.99万元。
我中心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的原则进行管理。
1.项目资金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申报采购计划,采用结算方式采取公务卡或者直接支付的形式。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要求录入《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将项目支出情况按预算科目编报财务决算。
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预算,对项目资金管理制定了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工程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有责任。建立专项资金内审制度,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增强自纠能力,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本中心没有预算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二)管理情况分析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本中心没有预算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我中心按照《郴州市财政局转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郴财资【2016】4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资产大清查,完善了《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并向市财政局上报了2018年资产清查报表,报表反映本中心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相关账务合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89分,主要绩效如下: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收获粮食和品质调查取样监测工作。今年按照采样专项工作的要求,实行GPS卫星定位、全程拍照和摄像,跑遍郴州市二分之一以上的乡镇,直接从农户手上和储粮仓中采集玉米、早稻、中晚稻、食用油样品6个批次156份,遍及全市11个县市区,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国家和省粮食局下达的取样任务。
二是完成库存粮食、收获粮食、储备粮油、军供粮油、放心粮油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18年,完成粮食质量检验131批次,共检验样品1021份,代表数量21760万公斤,检测样品数量比同期增长了35.1%,代表数量增长了41.2%。其中军供粮油208份,储备粮油205份,收获品质调查393份,放心粮油161份,商品粮油54份。
三是开展储备粮油质量专项检查,护航储备粮油质量安全。18年中心开展了3次库存粮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检测样品205份,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中央储备库、市国储库和一库。4月份,中心配合市局组织开展了郴州市库存粮食专项检查,检查了多个县市区、市国储库和一库。从实物到账本、从库存到保管都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指导。5月份,中心派出精干力量,配合省粮食质监中心深入基层库点,逐仓逐厫,对郴州市的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军供粮油、托市粮和部分商品粮进行了盘点库存和抽取样品工作。8月份在粮食收购的时节,中心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收购网点检查粮食收购情况好并指导重金属检测仪器的使用,为收购粮食的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四是加大“放心粮油”的质量监测。“放心粮油”是覆盖城乡,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今年中心按照省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到放心粮油企业和门店抽取样品,覆盖率达到100%,今年共检验“放心粮油”样品161份,积极把关粮油产品质量品质,确保“放心粮油”买的舒心、吃的放心。
五是积极协助、配合省局和省中心的工作。今年来,我们参与全国收获粮食会检、全省收获品质调查、全省托市粮质量验收等国家、省级专项行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中心预算整体支出虽然保证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和职能履行,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尚需完善。目前单位预算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财政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预算实行定额标准管理。公用经费按定额进行分档预算,标准的确定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追加预算困难,导致公用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力争在预算编制管理上更精细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开支更规范、合理,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机制,按需分档。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打造“更好服务型政府”为原则,针对职能履行进行分档,以实际需求为主线,划定分档标准。
(二)基数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将预算没有安排的突发项目,在严格审查符合政策法规的情况下,按零基预算原则给予补足,并在预算下达时精细到目级。
(三)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强化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关键环节要更有严格审核和监督,对于一些形式环节进行精简压缩,更好地提高效率。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资金结余、预算调整率两项指标扣分有待商榷,应使之更合理和科学。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0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7.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对当年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8.0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3.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