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根据市编办三定方案,我队主要职责为:承担市质监局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重大或跨县市区违法案件,负责北湖、苏仙区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管理12365投诉举报平台。
2、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我队为市质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名。2018年底,我队实有人数为40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 单位收支情况:预算收入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为4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7.9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预算总支出56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1万元,项目支出67.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4万元。
3、项目支出经费安排情况:行政执法办案经费40万元,打假行政执法专项经费30万元,监督抽样经费1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497.1万元(人员经费466.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12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经费安排情况:行政执法办案经费40万元,打假行政执法专项经费30万元,监督抽样经费10万元。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无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二)管理情况分析
无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
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购建、使用管理、报废报损、内部转移、转让出售等行为。固定资产的购置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节约使用国家资金,新购入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经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人、保管人签字后,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底,一份交保管部门,一份连同发票交财务人员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的处置,严格按市财政局规定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处置,杜绝资产处置的随意性。财务部门及时注销已处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做到账实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市局的组织下,我队继续开展了对加油机、台秤和电子秤及道路交通计量器具等的执法检查,确保民生计量安全。参与了车用油品、纺织服装、絮用纤维制品、烟花爆竹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开展了农资、旅游纪念品、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3C认证产品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年无一例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诉败案件,年内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全市案卷评审中获得好评。
2、树立“12365”窗口形象。2018年,“12365”举报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81起、举报72起、咨询198起,全部办结回复,满意率100%,保障了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
3.2018年立案查处案件27起,办理2017年遗留案件13起,共查办案件40起,到位罚没款56.29万元,查处案件的涉案货值金额为32.6万元。查处大要案件3起,其中下达5万元以上处罚金额的案件2起,查处涉案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案件1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用车不足,导致执法效率降低。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无
附件:2018年稽查支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