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根据市编办三定方案,我局职能主要有10项,内容包括:1.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2.负责质量管理工作;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4.组织、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6.组织、指导全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7.承担市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8.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监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规划等;9.组织开展全市质监的宣传、培训和信息交流;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2018年度,我局机关内设12个行政科室,共有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6个,工勤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为72人,其中在职人员3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3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单位收支情况:1、预算收入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为341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92.42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预算总支出129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83万元),项目支出39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351.53万元)。
3、项目支出经费安排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经费50万元,抽样检验购买药品及检验费60万元,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经费20万元,质检大楼运行经费100万元,行政执法经费8.3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3. 2018年预算总支出341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83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经费安排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经费50万元,抽样检验购买药品及检验费150万元,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经费10万元,质检大楼运行经费100万元,标准化经费90万元。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没有安排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也没有负责专项项目,所以没有组织情况分析
(二)管理情况分析
没有安排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也没有负责专项项目,所以没有组织情况分析
四、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购建、使用管理、报废报损、内部转移、转让出售等行为。固定资产的购置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节约使用国家资金,新购入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经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人、保管人签字后,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底,一份交保管部门,一份连同发票交财务人员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的处置,严格按市财政局规定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处置,杜绝资产处置的随意性。财务部门及时注销已处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做到账实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全力抓实综合管理。(1)强化培育帮扶,推进品牌战略。通过指导企业开展质量培训、引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督促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推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TQM教育培训等活动,推动一大批企业走上了“标准提质、品牌强企”之路。拨付财政专项培育资金20万元给企业(银星公司),用于完善创名牌基本条件;印发《卓越绩效管理手册》、《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等各种资料、光碟500份发放给企业,举办卓越绩效管理培训班,参加人员达600人次。2017年共培育29家企业的31个产品荣获湖南省名牌;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市长质量奖的3家企业进行评审, 帝京环保、锦兴建设2家单位被评选为2018年郴州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加强宣传与监管力度。(2)安全监管与监察力度加大.召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施动员会和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电梯安全责任险;与“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相结合,在五岭广场组织开展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单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联合郴州特检分院、日立电梯公司、步步高超市,在步步高新天地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并针对商场内的扶梯进行了现场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液化石油气使用知识进乡村活动,对村民家中的液化气钢瓶和灶具安全性能进行了免费检查,并对非法充装的气瓶进行了查处。2018年共组织执法活动383次,企业自查208家,出动执法人员3385起,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94起,下达指令书205份,立案调查1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处理12345市长热线和12365转来的投诉127起,发现安全隐患162起,已完成整改162起。
2.有序推进法治质监,加大了执法工作力度.2018年,我们突出郴州市产业发展中主营业务收入较高的产品,突出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以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市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产品、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等7大类53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工作。抽查企业所在地区涉及苏仙区、北湖区、资兴市、桂阳县、桂东县、汝城县、永兴县、临武县、嘉禾县、宜章县、安仁县等11个县市区。本次工作实际抽查了487家企业,53种产品,共计561批次。经过检验,合格的518批次产品,不合的格43批次产品,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为7.7%; 452家企业合格,35家企业不合格,企业合格率为92.81%。与2016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相比,2018年度抽查的企业合格率上升了0.31%,问题发现率上升了1.3%,有效的对全市重点工业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进行了监督管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项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综合上述分析和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完善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有效性的分析和审核。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a.关于公车改革。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1台公务用车,我局制定了《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车辆定编、人员定岗、规范行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同时双休日和节假日,车辆一律入库封存。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没有出现公车私用现象。
b.关于办公用房。已于2015年底全部进行清理整顿到位,没有出租(借)和违规装修、维修行为。
c.关于“三公”经费。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
附件:2018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