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办2017年2月份下发的《关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郴编办〔2017〕5号)文件,我局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口加工区分局更名为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由市财政全额拨款,承担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注册登记股、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股。核定全局编制19名,其中工商所行政编制18名,暂保留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9.82万元;其他收入99.0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98.8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54.58万元,全年可用资金454.30万元。2017年支出437.4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5.91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3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3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45.45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3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6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7.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6万元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18年度项目资金总投入180.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5万元(实拨35万元),其他资金(高新区财政拨款)145.46万元,公共财政拨款上年结余0万元,其他资金(高新区财政拨款)上年结余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项目资金总支出180.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市财政和省财政)支出35.00万元,其他资金(出口加工区财政拨款)支出145.46万元,园区奖金76.15万元,住房公积金25.99万元,医疗费14.81万元,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无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二)管理情况分析
无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我局对资产总额、固定资产使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账面与实物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核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为固定资产监管系统提供真实有效的初始信息,对实施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27.5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6.1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8.7%(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家具用具9.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2.63%;被服装具2.3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67%。
本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优秀成绩。主要绩效如下:
2018年度我局市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批次1次,注销吊销“僵尸”企业10户,抽查企业83户(其中个体48户,企业35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87户(其中个体147户,企业40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70户(其中个体46户,企业24户),受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27件。新设立企业463户,新增个体工商户605户,新发展网络经营户22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30户,发放“一证一码”执照463户,发放“两证整合”执照521户。
通过对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和强化管理。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
3、尽管目前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扔需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抓好公车的节能降耗工作。
4、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 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0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0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对当年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