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跨县市区城镇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罗霄山片区及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新疆有关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节能监察、考核的组织、指导、协调;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产业政策,组织实施相关产业(煤炭除外)标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意见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煤炭物流规划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气层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和相关信息发布,负责市内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和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推进能源科技进步;拟订并监督实施电力普遍服务政策。
(十二)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十三)协调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五)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六)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与规划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法规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外经和财政金融科、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科(两型社会建设科)、农村经济科、能源科(对外称郴州市能源局)、基础产业科、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服务业与经济贸易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节能监察科)、社会发展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科(郴州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价格调控科、商品服务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机关党组织按章程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管理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郴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郴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郴州市价格监测中心)、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编制100名,其中:行政编制84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实有人数行政编制81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于2016年转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市价格认证中心;
3、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442.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41.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1.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3.69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105.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1.5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44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9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0.1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3.5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2.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621.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315.3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3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68.73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2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
b、市级工程中心的企业奖励资金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加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技术系统集成和工程化、产业化能力。
c、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率,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在全国全省培植有影响的特色产业,支持服务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d、节能专项资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推动我市节能降耗工作。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支出72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向中省争取项目而发生的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项目评审经费等,以及为争取项目而发生的聘请人员发生的劳务费等,用于保障我委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而产生的业务工作经费。
b、运行维护经费100万元,主要是用于加强价格管理,加大国家价格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进行专项收费检查的经费。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其中:运行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6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增加4.15万元,增加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有所提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减少0.85万元,是因为我委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5万元,是因为公务接待标准有所提高。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等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7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9.97万元,下降10.2%。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1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442.6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编制全市各类重大规划纲要,狠抓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协调管理,大抓向上争资和项目融资工作,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抓好全市节能工作落实,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协调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负责政府定价目录内商品价格的管理,拟订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延伸服务及相关设备材料等价格和费用的管理,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及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做好全市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等。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8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向中省争取项目而发生的相关经费。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市级工程中心的企业奖励资金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加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技术系统集成和工程化、产业化能力。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率,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在全国全省培植有影响的特色产业,支持服务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节能专项资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推动我市节能降耗工作。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共的办公用房800平方米,业务用房408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无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