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承担苏仙区行政区域内(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除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我局2018年末有干部职工176人,其中在职人员107人,退休人员69人。苏仙分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申诉举报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合同监督管理股)、注册登记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股(打击传销办公室、经济检查大队)、计划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章程和规定设置。下设南塔工商所、栖凤渡工商所、良田工商所、王仙工商所、许家洞工商所、苏仙工商所、五里牌工商所等7个派出机构,均为副科级行政单位。
市苏仙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苏仙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指导服务工作。
市苏仙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苏仙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指导服务工作。
苏仙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苏仙区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1583.96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支出1472.49万元、项目支出111.47万元。基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等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执法办案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结余为116.29,其他资金结余为138.9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经费支出共1472.49万元,安排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经费110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16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33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我局2018年项目支出共111.47万元,其中财政收入安排107.52万元,其他资金结余安排3.95元。财政收入安排中省财政专项资金中转移支付资金25万元,;同级财政资金82.5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02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8万元、执法办案专项13.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2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丧葬抚恤金等其他专项资金43.5万等。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性质:我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由于专项资金得到保障,我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打击传销、红盾护农、查无打传、年报、商事登记改革等专项工作都能较好地开展。
我局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的开展。其中: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02万元:主要用工商行政部门一般行政管理性事务支出、以及非公党建团建支出等正常运行支出。
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从事有关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以及商标战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指导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对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管理和保护、对著名商标推荐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等专项支出。
③执法办案专项支出13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④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⑤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大型修缮等以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⑥丧葬抚恤金等其他专项资金43.5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管理办法》,按照其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的会计核算,专项工作的资金实行先预算、再审批、后付款,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专项资金的开支,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专项资金的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省财政厅下达我局2018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基层行政单位工作补助经费5万元,用于补助我局便民服务等其他的工作经费;下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工商行政专项工作。
(二)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为保障年报工作顺利完成并根据项目专项工作需求,需将经营者经营情况、违法案件公开等信息及时录入相应的信息系统,及时真实全面的实现信息共享,以便相关单位和个人能综合全面的调阅相关信息。我局在时间紧、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充分使用省厅的便民中心建设及基层行政单位工作补助经费5万元,分阶段聘请劳务人员对工商信息进行扫描并录入工商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切实做到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反映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包括制度建设、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2018年,我局对资产总额、固定资产使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账面与实物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核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为固定资产监管系统提供真实有效的初始信息,对实施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供信息支撑。截至2018年年底,我局固定资产总额671.8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39.0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5.35%;车辆12台(其中报废1台、新购置1台),价值83.4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2.42%;其他固定资产149.3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2.22%。
由于专项资金得到保障,我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打击传销、红盾护农、查无打传、年报、商事登记改革等专项工作都能较好地开展。
2018年我局共查办案件 30 件,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中面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有 30 起,罚没入库金额28.7万元。
其他专项工作也取得了大量的成绩:注销吊销“僵尸户”企业340户,经营异常名录公示有360户;抽查企业 864 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29户;移除异常名录 31户;在投诉平台线上受理消费投诉咨询2 次,受理投诉446起、受理举报 53 起;新设立企业982户、新增个体工商户3610户、新发展网络经营户66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804份、发放“一证一码”执照1804份、发放“两证整合”执照4691份;新增注册商标537件,查处广告违法案件9 件,罚款4.45万元。共受理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6 件,抵押物价值4.7 亿元,贷款金额2.1 亿元。2018年已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5家;网络监管网络投诉案件24件,其中来信来函14件,12315平台受理10件。
由于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我局指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发挥广告产业纽带作用,促进经济稳步发展;对涉及民生、稳定和涉案金额大、受害对象多、影响范围广的案件严格依法查处,“惩小过、促规范”,对违法案件坚持教育规范,倡导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有效遏制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国家扶贫及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落实一帮一扶贫计划,并发放扶贫资金到村、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较大。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我局少一年的第13个月奖励工资经费,其原因为我局省垂直管理期间部门预算第13个月奖励工资都是当年预算上一年度的经费,待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再予以发放上一年度第13个月奖励工资,而市财政现行预算是当年预算当年的第13个月奖励工资,由此导致我局2015年第13个月奖励工资经费无来源。二是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缺口大。2018年部门预算退休人员63人,财政拨款经费6.3万元,而需开支的体检、慰问费、文明单位奖、综治奖、医疗铺垫等费用预计87.45万元,退休人员经费缺口一年约81.15万元。三是在职人员的综治奖、医疗铺底资金缺口太大,预算中仅仅按照在职人员预算工资预算了一个月工资的激动经费,但由于增人增资以及综治奖、医疗铺底都是按一个月工资基数计算,每年缺口超过60万元。
2、市场执法力度和监管能力有待强化。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但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一些行业、一些领域还较为严重,如我市的电商侵犯商标专用权等问题,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还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的力度。
3、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来源绝大多数是工商部门提供的市场主体开业、变更等注册信息及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归集仍不完善,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总体情况。二是目前由于各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程度不高,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在制度设计、责任边界、操作层面、失信后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明确。
4、固定资产管理尚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市工商局部分固定资产归属权应划转至我局的部分尚未划转,导致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出现真空状态。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通过梳理、对比政策要求,补充和完善了本单位预算、收支、采购、合同、建设项目、资产等领域的制度及流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合规性的制度体系。
(二)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三)、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同时紧密加强与市局相关科室及领导的联系,尽快理顺资产的使用权属关系,抓紧办理好资产处置变更的相关事宜。
切实从以上几点提高本局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常态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本局从思想上提高管理水平,保证苏仙工商事业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坚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社会各界提供企业信息查询,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构建诚信湖南”这一理念,我局各项专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肯定,实现了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双赢。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00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00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00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00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00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00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00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完成非税收入年初预算,罚没款28万余元;1、消费申诉举报办结率100%;2、不合格商品处置率100%;3、根据预算安排政府采购办公设施;4、完成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管理。 |
9.0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