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财库【2019】11号
郴州市粮食局(本级):
郴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批准2018年市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3.46万元,本年收入665.62万元,本年支出658.1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0.26万元,本年收入571.62万元,本年支出583.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1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2018年度缴入市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收到市级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0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当自郴州市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并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相关业务科室。
(五)你部门应当按照我局审核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附件:郴州市粮食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郴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