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级技术研发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充分发挥研发中心在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方面的作用,根据《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郴科发[2011]23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对2006年-2009年认定的26家市级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复审评估。经研究,决定将本次复审的26家市级研发中心分为优秀、合格、整改和不合格四类,具体名单通报如下:
一、优秀名单(5家)
郴州金旺铋业研究所
临武鸭养殖加工研发中心
数字通讯微波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湘南稀贵金属配合物与生物热化学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辅助生殖医疗技术研究中心
二、合格名单(16家)
郴州市银深加工技术研究中心
郴州市林木组培研究中心
郴州市现代农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钨制品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软钎焊料技术研发中心
湖南淡水鱼工程技术中心
郴州贵金属催化剂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红薯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杂交水稻技术研发中心
南方油脂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柑桔无病毒种苗繁育研发中心
湖南郴州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铋基新型功能材料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稀贵金属纳米催化材料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食用菌技术研发中心
聚氯乙烯复合热稳定剂技术研发中心
三、整改名单(3家)
郴州市银基电工电子材料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电能监控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稀贵金属再生和深加工技术研发中心
四、不合格名单(2家)
郴州市水泥生产工艺技术研发中心
郴州市煤炭高效清洁技术研发中心
复审结果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市级技术研发中心继续保留;需整改的市级技术研发中心,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为六个月,到期予以复查;对不合格的市级技术研发中心,取消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