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桂阳县基层统计工作,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整体水平上台阶,桂阳县印发了《桂阳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质年实施方案》(桂政统发〔2015〕4号)文件(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县26个乡镇(街道)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
《方案》指出,考评内容共分组织领导、基本设施、数据质量及报送要求、数据处理、联网直报、“四上”企业清查、资料管理、统计服务、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属地统计职能管理、专业评分12项。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年终检查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综合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评。
《方案》明确,考评结果将纳入县对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综合考核内容。考核综合得分不足90分的取消评奖资格;不足80分的由县统计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给予通报批评;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乡镇(街道),在年终县对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综合考核统计工作时计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