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为市安监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非煤矿山(石墨矿除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实有人数9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2万元。
2015年度支出合计11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3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
2015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无项目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34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共计15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14.81%。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我支队加强了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综合执法工作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的强度,增加了出差下乡深入一线的次数,造成了实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 年增加5万元,增长7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均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3万元,增长6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7万元,增长247.8%。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我支队于2016年1月与煤炭石墨监察支队进行组织机构合并,于是在2015年度陆续将以前年度未结清的招待费、公车修理费等账务结清,实际是以前年度费用,计入到本年度发生额。另一方面支队加强了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综合执法工作的力度,出差下乡次数多,时间长,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务运行费用的大幅度增加。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6万元,比2014年下降94.71%,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加强了经费开支的监督、严格了审批报账流程,达到了缩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的效果。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采购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购买。政府采购支出1.4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支出1.41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绩效管理相关文件执行相关工作,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施调整的控制,使预算经费的使用得到最大化发挥作用。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财政拨款专款专用。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我支队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批复,按时按量完成部门决算报表报送工作并及时的送审公开。认真分析了本年度支出的合理性及效益性,并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分析比较,总结资金使用方面的经验和不足,完善了支队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监督渠道等。
(三)提出改进措施
1.严格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费用的归集,为决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规范财政指标使用,严控指标开支费用。
3.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
附件: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支队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