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规划、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权限内监督管理中省在郴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经营准入管理;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权限内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权限内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授权、委托,依法组织、协调全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参与或协助上级的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牵头负责工矿商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工作,参与配合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办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先进技术工艺推广、示范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国家、省财政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监督检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
(十五)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监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科、煤(石墨)矿安全基础管理科、煤(石墨)矿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和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监局机关核定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工勤编制1名,待空编后予以核销。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 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10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5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42万元。
2015年度支出合计109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53万元;项目支出767.33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9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767.33万元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3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②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26.9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的监管,其中:一般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事务229.95万元,机关服务支出75.23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52万元、应急救援支出200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69.78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15万元,完成预算的5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共计698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49.06%。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小三公经费开支。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 年减少4.5万元,下降1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均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4万元,降低1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5万元,降低9.16%。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监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2万元,比2014年下降39.91%,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采购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购买。政府采购支出31.6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支出12.63万元,服务类采购支出19.02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绩效管理相关文件执行相关工作,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施调整的控制,使预算经费的使用得到最大化发挥作用。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财政拨款专款专用。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我单位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批复,按时按量完成部门决算报表报送工作并及时的送审公开。认真分析了本年度支出的合理性及效益性,并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分析比较,总结资金使用方面的经验和不足,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监督渠道等。
(三)提出改进措施。
1.要严格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费用的归集,为决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规范财政指标使用,严控指标开支费用。
3.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
附件: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