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系市教育局直属二级机构,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数9人。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实验教学、勤工俭学工作,组织实施教学仪器装备工作,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理论研究工作。
⑴科学指导合格学校、改薄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学校教育装备的建设、配置、管理和应用。
⑵组织实施普通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
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促进装备应用,提高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水平。举办中小幼自制(玩)教具展评,小学科学教师实验技能竞赛和中学化学教师实验能手大赛。
⑷为确保校园安全,对市直学校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处置。
⑸负责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工作及市直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⑹负责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工作。
2.机构设置。
市教育装备处是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正科级,全额事业编制13人。内设:办公室、主任室、实验教学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和财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是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部门本级。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08.4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08.4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7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8.76万。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08.49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25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8.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8.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84.3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7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9.94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教育专项支出100万元,其中:用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和实验教学及操作考试50万元,用于实验教学管理平台建设50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一致,无增减变动。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11万元,上升0.55 %。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08.49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0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原办公大楼已移交给郴州市文联使用。现与郴州市教育局在一栋楼办公,部门的办公用房75.52平方米,业务用房75.52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无其他国有资产占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