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规划、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权限内监督管理中省在郴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四)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经营准入管理;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权限内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权限内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授权、委托,依法组织、协调全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参与或协助上级的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牵头负责工矿商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工作,参与配合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办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先进技术工艺推广、示范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国家、省财政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监督检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
(十五)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科、煤(石墨)矿安全基础管理科、煤(石墨)矿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和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监局机关核定编制41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暂保留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待空编后予以核销。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 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13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各1名),副科级领导4名。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不包括二级机构。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63.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63.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863.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58.03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30.36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71.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28.1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35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92.06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老干管理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39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活动月咨询日活动、演讲比赛、文艺晚会、会议费、巡回宣讲费、督查接待费等。
②示范乡创建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示范乡创建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制度建设等。
③市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监测监控网络系统建设费50万元,支付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基建款50万元。
④煤炭整顿关闭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度关闭退出小煤矿和化解过剩产能有关聘用人员薪酬、会务、文印、差旅、车辆、调研、督查费用等支出。
⑤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2016年度实现机械化采煤5个煤矿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评有关聘用人员的薪酬、文印、差旅、车辆、核查、专家评审等费用。
⑥煤矿安全监管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购买煤矿井下仪器设备等
⑦离休老干管理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同志过年、过节走访慰问、因病住院探望费用和离退休老党员开展活动经费。
⑧职工食堂建设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指挥中心训练房(含食堂),篮球场、跑道等建设。
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十大战役)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煤(石墨)矿隐患治理整治、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应急管理、工贸行业和职业健康监管支出等。
⑩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支出227万元(其中: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尾矿库160万元主要用于坝体加固、坝外坡削坡、增加排渗设施、修建截洪沟等。安全生产督察组含36湾32万元主要用于督察组对三十六湾等几大矿区开展督查工作和打非治违方面的支出。安全生产矿山综合执法35万元主要用于对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执法方面的支出。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0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53.28万元减少了9.9%,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2015预算数25.38万元减少了21.19%。“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执行上级厉行节约精神,加强了监督管理,严格了财务报账审批程序。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老干管理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共92.0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260.95万元,其中:车辆加油服务28万元、物业管理服务25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8.8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6.2万元、会议服务13万元、职工食堂70万元、体能训练场50万元、柜类24万、办公用品等其他类25.9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2万元(项目支出)。其中:经费拨款129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
附件:2016年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