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群测群防点申报表地震群测群防网点申报登记表 郴科发〔2013〕8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地震办):
几年来,我市地震群测群防点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作用日益增强。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群测群防工作网点的设置
对2011年认定的地震宏观观测宣传点和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点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换。地震宏观观测宣传点应选择交通便利,通信畅通,有利于观测地震异常的种养殖基地和地下水源(泉水、井水)丰富、周边没有震动干扰源的地方,优先考虑种植、养殖基地及综合性农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点应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选择农居选址合理、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施工质量优良、户型结构和功能合理且相对集中特别是新建房较多的村庄、集镇。所选网点需重新申报,并于4月20日前报市地震局监测应急科(申报表附后)。市地震局将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授牌。
二、进一步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点的职责
每个地震宏观观测宣传点,要明确一名地震宏观测报宣传员,负责地震宏观信息的收集上报、地震灾情速报、地震谣言平息、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等工作。发现宏观异常后,要及时调查核实,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及时填报地震宏观观测宣传点季报表。每个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点,要明确一名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民居建设经验的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民居建设的抗震设防指导,宣传民居的抗震设防知识,积极为民居点规划提供合理的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点的管理
1、健全群测群防管理工作制度。群测群防工作网点由市地震局、县市区科技局共同管理。县市区科技局负责选点申报并明确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市地震局负责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统一提供宣传资料。
2、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按文件要求争取财政对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市地震局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经费,宏观观测点补助经费由市县共同承担。
3、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考核。对地震宏观测报宣传员、防震减灾助理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补贴奖励挂钩。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郴州市地震局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