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财政局 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 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郴财预〔2019〕102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201号),现下达你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相应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300260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
相关资金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需
紧急生活救助、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补助、一般损坏房屋维修补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方面。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你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2019年9月13日前上报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彭晓军,电话0731-89751126),省应急管理厅应将审核并汇总后的绩效目标表,于2019年9月14日前上报应急管理部。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应急管理部届时将会同财政部负责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请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填报。
附件:郴州市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分配金额 |
支付方式 |
合计 |
150 |
|
北湖区 |
50 |
年终结算 |
苏仙区 |
100 |
年终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