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郴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0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和推进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和投入产出调查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资料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资料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等工作。
(十)建立和管理全市统计信粤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郴州市统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属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业统计科等共设8个职能科室,下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未独立核算)。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60个,其中:行政编制2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个。现有在职人员5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其他人员4人,其中:军转安置编外人员1人、提前退休后转在职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统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郴州市统计局部门本级。
三、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07.1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06.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1.06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311.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0.50万元。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0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1.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36万元。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7.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41.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856.8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85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9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6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无重点项目安排。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535.5万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承担国调队业务专项、统计抽样调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民意调查等方面。
b、运行维护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统计联网直报系统通畅运行,实现全省各级统计机构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实时监控和及时响应,集中各相关行业和部门在联网直报数据报送和处理期间及时进行指挥、协调、催报和应急处理以及对郴州市统计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运行维护等工作。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3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0年与2019年都是8万元,公车改革后都是2辆车;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减少2.3万元,下降15.33%,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516.6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6.67万元,无资本性支出。2020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比2019年增加168.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业务工作经费导致的。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郴州市统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郴州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8万元,下降0.24%。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27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60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68万元、项目支出565.5万元。
(2)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565.5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50万元,是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的统计奖补资金,其中“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设施补助(据实拨付)100万元、联网直报奖励资金(据实拨付)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统计局共有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统计局无单位价值50-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统计局无房屋,与市政府合署办公,房屋面积1131.48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统计局其他固定资产有家具用具、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资产593.91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参考取数用表(郴州市统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