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是市发改委直属二级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和社会价格监督工作;负责价格举报工作,受理、查处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内设办公室、监察室、财务室、检查一、二、三室等科室。编制28名,在岗27名,临时聘用7名,实有人数3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方向:2018年财政拨付资金为572.58万元,2017年拨款475.96,实际支出571.09万元,结余-1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92万元,项目支出30.1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546.1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用额度为0.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5.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9.01元,劳务费38.13万元,退休费0.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5.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5.01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较上年8.54万元减少2.7万元,降低68.4%。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拨付25万元已到位,主要用于价格诚信建设和省市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中发生差旅费、接待费、办公费等费用。
2018年我单位完成非税收入共计223.4万元,已超额完成计划任务,根据政策规定已返还价格监督检查征收成本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11.57万元,其中差旅费0.34万元、接待费0万元、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52万元、电费1.61万费、公务运行费1.23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管理的要求进行各项费用的开支,严格履行报账审批制度,凡重大支出项目须经局党组会的研究决定。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根据《郴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办公设备其全无需增加。
(二)资产处置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我单位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部清查。
五、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经济性分析
(1)部门支出(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使用,没有超预算使用资金,按工作展开的进度进行预算资金的拨付使用。
(2)部门支出(预算)节约情况。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的情况,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部门预算内安排的资金无节余。
2、部门支出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时支付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完成质量。保证了局机关行政运行的正常运转。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按预定目标完成了年初所设定的各项指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督的力度,开展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收费专项检查、教育收费、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检查工作,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2018年市本级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起,涉案金额达311.26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76.17万元;其中没收124.99万元;清退186.27万元;罚款51.18万元。
二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举报356件。电话当场回复价格政策咨询23件。立案受理333件:其中市长热线310件,已处理;市长信箱、信访局等上级交办12件,已处理;来人来访、来电来访11件,已处理。全市价格咨询和投诉的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97%以上,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
三是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合法价格利益,确保节假日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六、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不够完善,制度执行力度稍微偏弱。
七、建议。
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郴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