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亿森公司爱莲名城项目物管用房调整的方案公示
郴州市亿民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将原批准2#栋首层物管用房等面积调整至5#栋底层架空层内,并将原物管用房调整为商业用房。依据《郴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13年1月17日——2013年1月23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http://www.ghj.czs.gov.cn/
现场公示:小区主入口及售楼部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http:// 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26,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郴州市规划局 规划管理科”,邮编:4230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公示内容
1、市亿森房地产公司申请调整报告
2、爱莲名城总平面图示意图
3、调整前后2#栋首层平面图
4、调整前后5#栋首层平面图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629183
郴州市规划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