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科技局党组
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加强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本局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1、针对春节期间是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防护期的特点,机关各科室、局所属各事业单位要根据十七大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新精神,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和政策法纪的学习教育,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理解中央和省、市有关经济宏观调控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引导局系统干部职工认清当前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节俭意识,不准向企事业单位转嫁费用负担。
2、严禁领导干部为本人谋取节日期间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准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凡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3、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机关科室之间、机关与局属事业单位之间以及机关与县(市、区)科技局之间不得以拜年、联谊名义相互宴请。
4、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旅游度假。
5、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禁止借“两节”之机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
6、规范公车管理。不准用公车外出旅游、钓鱼、探亲访友,不准用公车操办婚事。
7、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坚决反对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非法活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或带彩娱乐活动的,按照郴办发[2007]15号文件规定处理。
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2888334
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