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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其他信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公文种类:
发文机构: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2008-11-13
【文本格式】 【原文链接】
一、 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来所办理科技查新工作,做好相应的数据收集、登记、上报工作不得遗漏。
二、 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细致对查新项目进行询问和了解,对办事单位和人员有不明白的地方要详细说明,耐心解释。
三、 工作人员对上报的查新项目进行跟踪咨询,对项目进展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回复办事单位和个人。
四、 在项目查新完毕后进行整理归档,做到有序,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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