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乡镇区划调整工作有序推进,撤并乡镇授牌将于2015年底全部完成,并村工作将在2016年底完成。调整后,全市乡镇(街道)个数由去年的203个减为156个,建制村将从2937个调整到2078个。为确保全市统计工作在乡镇机构改革撤乡并村过程中的安全平稳过渡,统计管理依法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撤并乡镇统计工作的安全平稳工作
撤乡并村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撤并乡镇的统计范围随之发生变化,其乡镇人事变动会对基层统计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要高度重视撤并乡镇统计工作的安全平稳过度。一要积极主动介入。要密切关注撤并乡镇调整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特别是统计人要员的变动情况。要敦促乡镇主要负责人将统计工作纳入乡镇总体改革方案中,促使乡镇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和统计力量。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制定下发撤乡并村过程中确保统计工作安全平稳过渡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统计资料归并、移交、保管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确保统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切实加强对撤并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统计局关于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现场指导。一是抓好统计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落实,保障联网直报系统正常运行。二是督促落实统计人员尽快到岗到位,确保有人做事。三是督促撤并乡镇做好统计资料的移交和管理,防止统计资料遗失、缺损等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撤并乡镇相应统计资料的归并整合事宜
2015年度的乡镇卡、乡镇电子台账等统计报表数据仍然沿用变更前的乡镇(街道)区划进行统计,但是2016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统计报表应会按照新的乡镇(街道)区划进行统计,而其中一些统计报表涉及2015年的数据基数。因此, 2015年度的乡镇有关统计数据,在按区划变更前范围做好统计外,同时要按新的区划范围进行统计,对撤并乡镇的人口、国土面积、粮食、财政收入以及GDP等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合理归并整合,并认真做好审核评估、存档备份等工作。
郴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