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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总结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地震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总结全市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按照市科技局《2012年度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市地震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请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将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总结、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考核评比自评表(附件1)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连同“郴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2,每单位限推荐1人),于 2013年1月15日 前送市地震局综合科。联系人:王小军,联系电话:2892672,13367358899。
附:1、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考核评比自评表
2、郴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二○一三年元月六日
主题词:地震 总结 通知 |
抄送:省地震局、市科技局 |
2013年1月6日 (共印15份) |
附件1
2012年防震减灾工作考核评比自评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月 日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自评分 |
工作机构与职能建设 |
20 |
1、地震工作机构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并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计5分。 2、有专人负责地震工作计5分(根据分工和平时工作情况考评); 3、召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或政府专题研究防震减灾工作计5分。 4、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计5分(查阅财务预决算文书或拔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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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
10 |
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进入政务中心,计5分; 2、出台了与该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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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 |
20 |
1、创建一所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计10分; 2、开展了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计5分。 3、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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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
20 |
1、每开展一次现场宣传工作计5分,最多计10分; 2、印发宣传资料计5分。 3、创新宣传方法且宣传效果良好,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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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点和地震宏观观测宣传点建设 |
15 |
1、完善或新建一个地震宏观观测点计5分; 2、完善或建立一个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点计5分。 3、宣传栏保持完好、宣传员积极开展工作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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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工作 |
15 |
1、定期向市地震局汇报工作情况,计5分; 2、及时完成市局布置的有关工作计5分。 3、在媒体上每发表一条地震工作信息,计1分,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内容相同的文章不重复记分,最多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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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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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开展一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或技术服务加2分,最多加6分。 2、完成一所省级示范学校建设,加3分 3、其它专项或有特色的防震减灾工作每项计5分,防震减灾工作有重大突破计5分,最多加15分。(需说明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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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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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郴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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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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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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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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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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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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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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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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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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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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