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根据《郴州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郴办字[2002]42号),郴州市信访局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机构列入市委序列。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郴赴省、中央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措施;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办“三定”方案,市信访局核定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内设6个科室,同时管理二级机构1个(郴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目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共计23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1,31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6.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2.43万元。
2016年度支出合计90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72万元;项目支出485.6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8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信访专项支出43.83万元,主要用于协调处理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的支出;
市接访中心专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日常工作的支出;
全国、全省两会及其他特防期赴省进京专项经费、市联席办工作经费支出42.23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及其他特防期赴省进京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市信访联席办日常工作的支出;
劝返人员工作经费支出13.97万元。主要用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访劝返工作的支出;
赴京协调经费支出5.51万元。主要用于协调处理人民群众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的支出;
网络维护费用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维护的支出;
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运行经费支出24.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信访岗位津贴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人员信访岗位津贴补助;
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房屋租赁费支出254.32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房屋租赁、装修改造项目支出;
市驻京维稳劝返办公室房屋租赁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市驻京维稳劝返办房屋租赁费支出;
信访救助资金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或无法追查责任单位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当事人实施适度救助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完成预算的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公务接待16批,共计132人)完成预算的4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12万元,下降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2万元,降低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29万元,比2015年增加7.56万元,增长9.8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驻京、驻长接访劝返维稳工作任务。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4万元,主要包括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设计费等。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度市信访局共组织对8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0.04%。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本部门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
(三)提出改进措施。在下一年度的经费支出中,一定按预算执行,厉行节约,降低支出。重点是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进行完善。
郴州市信访局
2017年7月31日
附件: 郴州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