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信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4、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5、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郴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管理和网上信访事项处理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市编办“三定”方案,市信访局核定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内设6个科室(接访一科、接访二科、综合信息科、办信科、督查协调(复查复核)科、驻京劝返科);同时管理郴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目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1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95万元;项目支出495.4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52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驻京驻长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95.44万元,其中:
1、市接访中心运行费支出69.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日常工作的支出;
2、全国、全省两会及其他特防期赴省进京专项经费、市联席办工作经费支出40.46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及其他特防期赴省进京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市信访联席办日常工作的支出;
3、劝返人员工作经费支出11.81万元。主要用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访劝返工作的支出;
4、赴京协调经费支出10.36万元。主要用于协调处理人民群众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的支出;
5、网络维护费用支出4.46万元。主要用于湖南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维护的支出;
6、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信访岗位津贴支出5.19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人员信访岗位津贴补助;
7、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房屋租赁费支出262.99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房屋租赁费用;
8、市接访中心装修改造费1.37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新址)的装修改造工程支出。
9、信访救助资金支出89.3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或无法追查责任单位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当事人实施适度救助支出。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的2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3万元,下降29.14%。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无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二)管理情况分析
无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资产管理情况
1、建立了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落实到实处。。
2、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资产管理。以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较好,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全市“两会”及其他特防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市信访联席办工作、湖南省网上信访信息建设工作、信访救助工作、来信来访工作、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工作、市驻京驻长信访维稳劝返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省信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初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同时,我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严格管理,压减和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