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年第24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苏仙区金海学校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二、 郴州新世纪郴阳房产公司“石榴湾小区”项目一期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底层车库和杂房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三、 原则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同心路南侧(华康小区)地块规划论证范围,局部坡地不纳入其范围,区域路网优化一并纳入论证。
四、 原则同意郴州太华房地产公司“骆仙湖畔”项目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定性评估报告。
五、 原则同意梨树山村委会综合楼建筑设计方案。
六、 郴州市宇腾化工有限公司征地拆迁安置(大黄家组)一事应按我市现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七、 原则同意飞虹路儿童医院单边梯道Z字形人行天桥方案。
八、 原则同意郴州市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及旧城区改造工程三期安置方案建设项目变电箱位置调整方案。
九、 郴州市文泰物资贸易公司办公楼规划核实一事,郴州经开区管委会应出具相关意见。
十、 白鹿洞街道龙门池村曹家坪路曹龙明、曹龙全私房超层部分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会议听取了郴州汇龙置业有限公司“万宝国际”项目一期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曾德平、刘洋、李衍民、王塘生
列席:陈明、杨华、何映伟、曹德兰、罗成龙、何岱杰、袁江文、朱逃生、骆海军、匡银娟、李小飞、胡翼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