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年第18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资兴宏景房地产公司“林邑国际”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业主应作出相关承诺。
二、 原则同意王仙岭街道铁炉冲社区服务用房在王仙岭生态公园入口处(原普济寺用地)配建。
三、 原则同意王仙岭街道上白水社区服务用房在上白水村1-4及6、7、9组村民安置用地内配建。
四、 原则同意郴州福城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创新创业电商基地”项目用地性质按创新型产业用地进行控制。
五、 人民东路-北湖路-苏园路区域微循环路网方案应进一步优化调整。
六、 郴州太华房地产公司“骆仙湖畔”项目5#、6#及其负一层、负二层改变使用功能,应立案查处,经评估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行政处罚。
七、 市园林局在月形山公园内建设的消防中心办公楼符合市政府批准的《郴州市月形山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会议还听取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永兴县永昌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神憩乾龙”项目一期规划核实有关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刘志军、王贤良、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王塘生
列席:何广雄、蒋家鑫、陈明、杨华、何映伟、唐宏亮、赵熙锦、涂细兰、罗成龙、袁江文、朱逃生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