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人社发〔2016〕5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1号)和《关于印发<郴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郴政办发〔2011〕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正高二级、三级、四级之间1:3:6的结构比例规定,我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岗位总量按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总数的40%确定。各事业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数40%的比例产生推荐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岗位数量具体核准到有关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进入到了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湖南省优秀专家;
(5)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
(6)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7)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2.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以上,可申报评聘三级岗位。
3.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不满5年,且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取得下列业绩任2项者,可申报评聘三级岗位:
(1)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二、三层次人选;
(2)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地厅级科技成果奖(排前3)者;
(3)主持完成国家级、省级重点科技项目、课题者。
4.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不满8年,且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取得下列业绩任2项者,可申报评聘三级岗位:
(1)获市优秀专家或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2)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3)完成组织选派的“三援一扶”任务连续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者或连续3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者;
(4)在正式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3篇(含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含1部)以上者。
上述所定条件中各类学术荣誉、各种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三、基本程序
1.事业单位和各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基本条件,制定并公布本单位不低于基本条件的具体条件。
2.符合申报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填写《2016年度郴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请审核表》、《2016年度郴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各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原件审核)。
3.事业单位根据本《通知》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推荐人选报主管部门。推荐人选总数不超过本单位正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数的40%,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不申报。未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的单位,不得申报。
4.县市区事业单位的推荐人选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审核。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经市领导审批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为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并向相关事业单位下达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职数,相应核减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职数。
8.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数量和聘用人选,组织开展岗位聘用,明确岗位职责,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实行聘期管理,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四、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产生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
2.要严格执行政策。申报评聘人员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已聘四级岗位资格。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申报的条件要求,对申报评聘的人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
3.要抓紧组织实施。各单位各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实施申报评聘工作,在今年10月10—20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2016年郴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请审核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2016年郴州市事业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申报人员相关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经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原件已核”,并加盖公章)。要求打印目录,装订成册。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杨玮珑 ,联系电话:2871217
附件:
1.2016年度郴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2.2016年度郴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
2016年度郴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最高学历(学位) |
聘用正高级专技岗位时间 |
学科方向 |
联系电话 |
主要获奖情况 |
主要项目、专利 |
荣誉、入选人才工程情况 |
符合哪类 申报条件 |
1 |
XXX |
格式:序号+名称+排名+授予部门+年度 如:1、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湖南省政府,2008年。 只填到市(厅)级奖项。 |
格式:1、项目: 主持省级项目*项,承担省级科研项目*项。 2、专利: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项。 |
格式: 序号+名称 |
格式: 符合可直接申报条件。 或: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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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X(退休) |
注:此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并报电子版。
附件2
2016年度郴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个人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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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学 位) |
参加工作 时间 |
进入本 单位时间 |
聘用正高级专业 技术岗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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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岗位 类别及等级 |
现聘岗位 起始时间 |
学科方向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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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 |
序号 |
时间 |
项目 |
授予组织(以印章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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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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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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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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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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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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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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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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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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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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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承诺 |
我承诺,以上所列荣誉、称号、成果系本人取得。若弄虚作假,我愿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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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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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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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 |
专业技术 岗位总量 |
高级岗位数 |
正高级 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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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岗位数 |
三级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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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推荐意见 |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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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 同志在本表中所列荣誉、称号、成果等真实有效,同意推荐其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
经审查, 同志在本表中所列荣誉、称号、成果等真实有效,同意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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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名: |
签字: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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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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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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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经审查, 同志符合我市规定的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同意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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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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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人民政府 意见 |
同意 同志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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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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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意见 |
同意核准 同志聘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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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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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需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市人社局、聘用单位、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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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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