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基建渣土事务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基建渣土事务中心是根据郴编[2009]8号文件精神成立的新机构,为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40名(在编在岗人员3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城区渣土清运和倾倒的管理。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4年财政拨款213.01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4万元,共计收入527.01万元。
(二)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67.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
2.项目支出:31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213.0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7.42万元,包括:
(1)基本工资:44.39万元,
(2)津贴补贴:69.4万元,
(3)奖金:9.48万元,
(4)社会保障缴费:44.1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9万元;
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包括:
(1)公务费22.8万元,
(2)交通费8万元,
(二)项目支出:314万元,其中:
1.混凝土公司责任金10万元(上年结余),
2.征收成本190万元,
3.垃圾渣土处理114万元,
四、部门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市财政局按照本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的20%从财政拨款中减压部门预算经费1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