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年第12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郴州市救助站选址于香雪东路与京广铁路交叉口北面,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二、 原则同意郴州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万华岩原址位置调整至高壁大市场,其选址和用地规模论证报告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待征求市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及北湖区政府意见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三、 原则同意郴电国际110KV增苗线、两增线线路改造工程路径方案。
四、 原则同意市城投公司八达玻璃厂及周边棚户区改造范围。
五、 在依法定程序对原村委会行政许可撤销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七里洞村涌泉坝组生产发展用地按现状进行处置,其规划条件下达应由市国土部门申请。
六、 原则同意郴州金贵银业公司“金贵银业”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七、 原则同意郴州高新区棚改(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划定。
八、 城前岭村果园组地段曹丙雄私宅因占用公共绿地,定性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九、 郴州顺天房地产公司“顺天·大华天都”项目违法建设部分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会议听取了南塔公园立体停车库规划审批纠纷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
列席:何映伟、袁江文、涂细兰、曹德兰、朱逃生、罗成龙、何岱杰、李小飞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