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新的伟大工程”论文
推进党务公开的现实意义和有效途径
市科技局 陈继光
近年来,随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快速发展,广大党员对实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对党内民主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现实意义
党务公开,主要指党组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具体形式将有关党务工作事项向党员或人民群众公开,使其知晓党的工作,并对党的领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工作制度。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
(一)实行党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实行党务公开是扩大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始终把握时代脉搏,顺应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民主热情,通过党务公开,让党员充分知晓党内事务,群策群力地参与党内活动和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党务公开,广泛凝聚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智慧,促进各级党组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使党的各项工作顺民心、得民意,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实行党务公开,是扩大党内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起示范引导作用。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途径。推行党务公开,能够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参与党内事务,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促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深入开展,拓宽党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从而更好地以党内民主促进和带动人民民主。
(三)实行党务公开,是强化党内监督,治理和预防腐败的现实需要。公开是实施监督的前提。实行党务公开,有利于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监督关口前移,及时防止和纠正党内出现的不良风气,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二、推进党务公开要处理好几个问题
(一)坚持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要特别重视并处理好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关系,既注意区分它们的差别,又坚持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善于吸收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有益经验,借助有效渠道,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坚持反映民意、维护公正的原则。要更好地提升党务公开的工作水平,通过党务公开这个有效载体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协调和整合多元利益需求,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更具有包容性,更加理性、文明,使社会公平与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三)必须把建立和完善制度放在重要地位。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党务公开能不能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关键要看是否有一套科学的制度。当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四)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推行的原则。目前党务公开工作能够借鉴的经验还不多,因此在推进过程中,既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在当前要先从县级及县以下基层党组织做起。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县级以上的党组织,鼓励进行先期探索,或先从一些单项工作做起。各级党委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党务公开也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把加强组织领导和依靠党员、群众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
党务公开是约束,是压力,更是动力。公开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近年来,通过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取得了党内民主发展、党内监督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改善的良好效果。实践证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是根本,规范公开程序是关键,形成制度是保证。
(一)规范公开内容。群众对党务公开满不满意,要看公开有无内容;公开的质量高不高,要看公开的内容实不实。对公开的内容要遵循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原则上,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公开的事项,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基层党务公开事项力求全面、真实,县级党组织公开事项要不断完善,县级以上党组织公开事项要积极探索和深化。在基层,凡属本地区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如实公开,并根据内容的不同要求,分别做到在本单位公开,在党内公开,先党内后党外公开。就是说,事务性的小事要公开,提拔用人、决策的大事更要公开。
(二)规范公开程序。在公开的程序上要力求规范,形成刚性制度。公开不能随意,不能随着一地领导人的主观意志而变化,今天想公开就公开,明天因某种顾虑和担心不想公开就不公开。具体来讲,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要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定期公开;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等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发展党员等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会议、文件等多种形式,逐级和及时地向党员通报;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方便群众的原则,可以采取党务公开栏、因特网、局域网、电子屏幕等形式公开。
(三)形成制度。要防止党务公开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就必须形成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 “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监督、部门通力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把党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体系之中,量化考核标准,完善责任环节,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党委都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书记挂帅。同时,还要求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确保党务公开稳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