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2016年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所系财政预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截止2016年12月底,编制部门核定我所在编人员8人,编制在其他公园人员4人、退伍安置人员1名、公司人员4名,临聘人员27人,实际在职人数44人。内设部门6个:办公室、财务室、项目部、车队、水电班、行政执法队;财务核算采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6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经费与我所经费决算支出及“三公经费”的支出,均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石榴湾生态公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郴江河沿江风光带和石榴湾南北小游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养护、园容园貌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总支出1017.46万元,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一是基本支出140.4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873.86万元,三是其他支出3.15万元。
(三)2016年的重点工作
根据我所点多面广的实际和市政府关于向社会购买服务改革的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全园管理市场化进行进一步改革,在原有园林养护社会化的基础上,将安保工作也纳入社会化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有资质的园林、安保公司,形成专业的园林管护和安保巡查,公园则将工作重点放在督察考核上。我所以市绿城攻坚活动为抓手,对石榴湾公园、爱莲湖、王仙湖、苏仙湖进行绿化改造,打造精品园林,提升绿化品味。2016年一季度雨水偏多,导致苏仙湖段木栈道沙堤山体开裂下滑,存在重大山体滑坡隐患,我所发现险情后马上将情况上报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经上级批准总投资240万元的抢险工程,历经3个多月按期完工。
二、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我所基本支出140.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1万元,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其中,“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接待费支出完全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与投入情况分析:全年项目资金预算为1040万元,实际到位1025.4万元,其中:石榴湾生态公园、石榴湾小游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管护经费560万元,郴江河沿江风光带管护经费230万元、石榴湾公园二三期租地款38.56万元,公园租地青苗补偿款75.18万元,野生动物饲料款10万元,2016年追加资金包括:(城区部分排水管网改造--(追加)拨付苏仙湖景观围栏经费24.24万元,新增环卫定额及新增道路保洁--(追加)弥补管护经费30万元,购置清扫及巡逻车等工具经费20万元),拨2015年结余管护经费37.42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我所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其中用于石榴湾生态公园、石榴湾小游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郴江河沿江风光带管护劳务费、保安服务费支出499.46万元,石榴湾生态公园、石榴湾小游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日常维修(护)经费支出64.64万元,公用经费54.89万元、石榴湾公园二三期租地款38.56万元、公园租地青苗补偿款75.18万元、野生动物饲料款9.65万元、购置清扫及巡逻车等工具经费20万元、石榴湾生态公园、石榴湾小游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郴江河沿江风光带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1.47万元,其他支出3.1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所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专门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及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园林局资金审批表,经园林局财务科人员审核后,1万元以上的资金还需经局联系我所领导批示后,再付款。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我所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拟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主管领导亲自参与验收。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由物品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批,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处置,办公室负责做好资产核销。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并建立账册,做到账实相符。对园林生产工具用车等重要财产实行保险制度,统一由财政部门实行政府采购集中保险。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6年度评价得分为7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 预算配置控制良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0增加,“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2.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96%,预算控制率达到7%,全年无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全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3. 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全年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6%;“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
(1)对于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凡单位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政府采购执行率达到88%。
(2)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物质采购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车辆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厉行节约规定》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正确核算收入、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欠严谨
2016年预算调整过大,项目不够完整、细化,某些项目年初无预算。
(二)会计核算欠规范
经费支出核算过程中,存在部分报账发票填写不细致等现象。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
2017年4月28日
制度制度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0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3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2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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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5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8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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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