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五岭公园管理所
2016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3月根据郴编办〔2013〕28号文件精神,成立五岭公园管理所为市园林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员工160人,其中:核定编制数8人,编外退役士兵4人,借调人员9人,聘用人员139人,无离休人员及退休人员。管理所下设机构8个,分别是行政办、财务室、政工股、督查室、基建股、水电维修股、生产股、行政执法/安全保卫股;维护管辖区域包括五岭公园、五岭广场、木子岭公园、月形山公园、五岭小游园,维护面积达4000余亩。2016年我公园按照科学理财、注重绩效方针,根据财政安排的城市维护费用做好预算支出实行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管辖范围内园林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保养、管护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游览、服务业的管理。
3、负责管辖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美化工作。
6、负责完成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园林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与使用方向
根据2016年政府系统市直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办法,我所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83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5万元,项目支出790万元。实际2016年市财政拨款收入956.2万元、其他收入87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3万元,项目支出917.67万元,其他支出876.08万元。
2016年整体支出规模为207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2万元,公用经费772.6万元,其他支出876.0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及退役士兵的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费的缴纳,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53万元,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接待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我所无公务用车,无公务出国费用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1.8万元,“三公经费”总体较2015年减少了2.23万元,降幅为55%。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与投入情况分析
全年专项项目预算为790万元,实际到位917.67万元,其中:公园管护经费700万元,木子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水电、消防设施等)110万元,五岭公园二期提质改造19万元,木子岭公园租地款17.74万元,五岭广场人防经费24万元,创文宣传经费22.26万元,二期监控工程质保金(财政回收专项款)3.39万元,2014年综合预算支出结转(绿化补偿费付补植经费)7.63万元,非税返还门面租金13.6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6年根据我所实际,建立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园建设(维修)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重视事由、调研、预算、审批工作,强化维护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做好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成。2016年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2016年度财政安排我所的管护经费700万元。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辖范围内园林、卫生、安全方面的支出,弥补基本支出的不足,保证员工工资与福利的正常发放,维持公园的正常秩序运转。其中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万元(其中:劳务费100万元,维护费74.35万元,专用材料费49.45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13.1万元、办公费7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76.1万元)。
(2)木子岭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木子岭公园的水电、消防、安防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修建了休息平台4处、停车坪2处、汇车点2处、路面加宽6处、挡土墙4处、蓄水池配套设备1套,安装了大理石配套桌椅5套、路灯基座3个,垃圾桶基础27个沉沙池3个,大理石挡车石8个等。各项设备的完善为游园的规范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改善了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了一个良好舒适的游园环境。
(3)五岭公园二期提质改造19万元。2015年专项项目,合同中标金额174万元,财评结算审定金额169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150万元,2016年追加专项缺口经费19万元。二期游道的提质改造给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游园环境,提高市民对游园环境的满意度。
(4)木子岭公园租地款17.74万。主要用于按时按期支付木子岭公园租地款,木子岭公园作为公益性公园,即提升了城市品位,又提高了周边村民的生活质量。
(5)五岭广场人防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五岭广场卫生保洁,确保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和队伍的稳定,给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游园环境。
(6)创文宣传经费22.26万元。主要用于五岭公园各片区创文期间的广告宣传费用,创文宣传工作的进行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形成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环境。
(7)二期监控工程质保金(财政回收专项款)3.39万元。2014年的专项项目,2015年二期监控工程质保金3.39万元被财政回收,2016年财政返还质保金3.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二期监控工程质量保证金。监控设备的完善能使管理人员有效的了解整个公园的情况,并及时预防及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8)2014年综合预算支出结转(绿化补偿费付补植经费)7.63万元,主要用于公园苗木的补植,解决公园黄土裸露等问题。
(9)非税返还门面租金13.65万元,资金来源于五岭公园办公用房及五岭阁租金收入,经费主要用于弥补管护经费的不足,对公园管护面积进行管理养护。
三、其他资金实施情况
我所的其他收入876.08万元,其他支出876.08万元。经费来源于市财政专户拨付高湾组预留生产发展用地货币补偿款875.86万元及北湖区林业局2015度公益林补偿款0.22万元,主要用于高湾组用地补偿款及公园内苗木补植。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
根据我所实际,各片区年初做预算,由财务室统一填报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表,经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核定资产配置计划。购置固定资产时由办公室采购人员按采购程序及资产配置标准采购,资产采购后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入库,资产使用人到办公室办理签字领用手续。资产处置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填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及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请示上交到资产管理处,经资产管理处核实批复后进行处置。
(二)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各股室应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负有责任。
(三)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方面
我所建立了严格的支出交付使用制度。资产采购应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门投入使用。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得接受,必须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
(四)信息化建设方面
我所通过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管理资产卡片,包括卡片的增加、删除、查询、汇总等。正确、全面、及时的记录资产的增减、使用等情况,保护资料安全完整。真实的反映和监督资产的增减变动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体系。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6年度评价得分为8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 预算配置控制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下降55%。
2.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99%,预算控制率达到14%,全年无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全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3. “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6%。
4、对于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凡单位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
5、管理制度健全。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按照市委出台的五项管理制度要求,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修改完善了公园的《财产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度》《厉行节约规定》《财务报销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费用开支有标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7、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公园日常管理日趋规范,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全年接待游客810万余人次,无一安全事故发生,生态建设,硕果累累,对照标准治理黄土裸露,园林日常养护常抓不懈,防汛防火工作落实到位,对游道可视范围内的林相改造,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我市的“两城”建设和“三创”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绩效考核的指标应细化、合理化,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还有待细化和完善。在设计考核指标时,尽可能地做到具体化和数量化,让绩效考核最终能见实效、促发展。
七、未来工作安排和打算
通过抓预算绩效管理促进工作开展,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下一步,我所将继续抓好预算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资产管理,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3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4 |
||||
过 程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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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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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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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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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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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 |
|||
社会 效益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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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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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