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一、湖南省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为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承担北湖区行政区域内(郴州经济开发区除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北湖区工商行政管理规划、政策和地方管理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组织、指导对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指导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指导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三)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十四)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办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北湖分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申诉举报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合同监督管理股)、注册登记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股(打击传销办公室、经济检查大队)、计划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章程和规定设置。北湖分局下设下湄桥工商所、北湖工商所、人民路工商所、燕泉工商所、骆仙工商所、郴江工商所、华塘工商所、石盖塘工商所、鲁塘工商所等9个派出机构,均为副科级行政单位。郴州市北湖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为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北湖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指导服务工作。挂靠机构: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2680.72万元,较2016年增加1759.74万元,增长191.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9.47万元,较2016年增加1757.58万元,增长197.07%;其他收入31.25万元,较2016年增加2.16万元,增长7.43%。
2017年度支出合计2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99万元,占比91.32%;项目支出226.01万元,占比8.68%。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866.43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257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实际增人增资追拨355.4万元,追加绩效奖拨款305.64万元,收省局专项拨款71.89万元,非税收入返回12.31万元,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15.1万元,行政政法科追加经费22.7万元。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0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项目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94.7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护)费;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145.79万元,主要用于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支出,如营业执照的印刷、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以及维修(护)费;执法办案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中发生的办公、差旅、劳务费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消费维权工作发生的培训、邮电、印刷等支出;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27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万元,完成预算的2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3台),完成预算的2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 万元(公务接待87批,共计589人),完成预算的23.57%。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11.32万元,下降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4万元,降低2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8万元,降低80.66%。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63万元,比2016年增加147.08万元,增长235.14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变动主要原因是:原由市工商局管辖的城区工商所下划,人员及工作任务大幅增加(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增加92人),相应的运行经费也大幅增加。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9.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0.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1.9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7747.72平方米,价值745.69万元,车辆1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台、一般执法用车1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143.1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来年重点工作内容和实际资金倾向需求编制年初预算。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依据相关股室项目总结、绩效评价结果对局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年终工作进行考核。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内部监督与管控。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受理了消费投诉、调处及时,办结率100%,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依法办案,做到该罚则罚,案件质量逐步提高,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通过对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市场良性发展。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优秀成绩,获得了以下荣誉:全省企业登记工作突出窗口、全省工商系统会计报表先进单位、全省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北湖区创建“省安全生产示范区”工作先进集体、驻村帮扶先进集体。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湖分局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