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苏仙工商分局是以行政会计制度独立核算的行政机关,主管单位是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属郴州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末有干部职工173人在职人员110人,退休人员63人,且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人员。共有房产9102.75平方米,车辆12台。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是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属市财政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下辖王仙、南塔、苏仙、良田、许家洞、五里牌等7个基层工商所。
1、 主要职能。
⑴负责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⑵负责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⑶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⑷承担监督管理郴州市经济开发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⑸承担查处郴州市经济开发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开发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⑹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⑻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⑼指导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广告业务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⑽负责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⑾组织、指导郴州市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⑿组织、指导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⒀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⒁承办郴州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设置情况。
分局下设11个股室:办公室、法制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市场规范管理股(合同监督管理股)、注册登记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股(打击传销办公室、经济检查大队)、计划财务股、人事股。
7个工商所:王仙工商所、南塔工商所、苏仙工商所、五里牌工商所、栖凤渡工商所、许家洞工商所、良田工商所。
以及1个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苏仙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正股级)挂靠苏仙分局管理。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7年我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 2000.87 万元,较2016年增加 976.66万元 ,增长95.3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85.87万元,较2016年增加979.09万元,增长 97.25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增长(降低)0%;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增长(降低) 0 %;经营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增长(降低)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增长(降低) 0 %;其他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增长(降低) 0 %。
2017年度支出合计 1970.1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53.95 万元,占比 94.10 %;项目支出 116.22 万元,占比 5.9%;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比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比0 %。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 1310.59 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 1969.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市局下划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4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6.22万元,其中: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42.82万元,主要用于工商登记制度制度改革专项工作支出,含年报专项工作等方面的工作经费支出,还有用于对各类市场包括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费用支出;执法办案专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的相关支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工作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工商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专项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扶贫、综合治理、大型修缮等方面的工作。
纵观全局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进度内使用,结余30.7万元是因为市级财政年底追加2017年度绩效奖资金,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在12月份只发放了绩效奖的一半和第13月工资,剩余的一半待下年度统一部署再发放,因此资金只使用了一半资金。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共20.4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万元,完成预算的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车改前保有量14台,车改后10台),完成预算的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6批,共计76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7.6%。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7万元,下降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8万元,增长19.73 %,这是因为我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及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措施,在汽油费和修理费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仅略有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5万元,降低92%,这主要是因为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凡是不符合公务接待要求的一律不予接待,大大减少了公务支出的批次及接待费用。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6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26.36万元,增长549%。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8.45万元、印刷费1.16万元、水费1.17万元、电费5.01万元、邮电费3.53万元、物管费5.83万元、差旅费0.33万元、维修(护)费4.33万元、会议费2.09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1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万元。我局之所以增加了126.36万元的经费,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1)、市局下划分局部分工作人员,人员增加,工作经费相应增加;(2)、分局每一位在职职工增加了交通津补贴;(3)、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有所增加。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根据有关财经纪律规定,我局在相关办公设备购置、车辆的维修、保险及燃油、基层建设等全部实行政府采购。
我局采购计划金额是5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是3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15万元,实际支出13.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算38万元,实际支出24.72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专项资金得到保障,我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打击传销、红盾护农、查无打传、年报、商事登记改革等专项工作都能较好地开展。
2017年我局共查办案件83件,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中面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有55起,罚没入库金额47.4万元,特别是我局延续2016年打传工作取得的成绩,申请法院查办了一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利用网络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达109,907,681元,订单数达256316笔,总消费金额达188,534,082.72元,已支出佣金金额达6,221,788.6元,发展促销员的数量达197361名。该案件成为2016年全省优秀典型网络传销案件。2017年该案件执行到位9.22万元罚没款。
其他专项工作也取得了大量的成绩:注销吊销“僵尸户”企业75户,经营异常名录公示有219户;抽查企业92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19户;移除异常名录46户;在投诉平台线上受理消费投诉查询452次,受理投诉399起、受理举报53起;新设立企业877户、新增个体工商户3859户、新发展网络经营户85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27份、发放“一证一码”执照1527份、发放“两证整合”执照3968份。新增注册商标62余件,驰名商标3件,湖南省著名商标7件;查处广告违法案件9件,罚款18.61万元,与37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经营责任状》和《农资质量承诺书》,建立了农资经营经济户口。共受理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5件,抵押物价值4.8亿元,贷款金额2.3亿元。2017年已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2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大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切实抓牢事中事后关键环节,加快市场监管现代化进程;三是依法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健康平稳市场秩序;四是努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五是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带动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六是积极落实创文等相关工作,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七是稳妥推进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7、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我局2017年度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金额为29.22万元,为郴财行指[2016]68号、郴财行指[2017]13、28号文件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
(二)部门决算分析。2017年我局本着财政决算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安排我局收入支出。以预算为本,加强预算工作的执行力度,厉行节约充分保障资金的使用和安排。从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来看,2017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由于我局项目支出所需经费的是依靠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超预算部分返回来弥补,而自从停止收取企业及个体登记费等行政性收费后,这部分经费仅靠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返回部分来弥补。随着这两年各种专项工作的加强,势必导致项目支出的经费缺口的增大。特别是根据我市 “三创”工作的要求,我局在这方面的工作经费日趋增加,而这些经费又是没有年初预算的。受工商体制改革的影响,非税征收工作力度的严重缺乏,因此非税收入没有按照预算要求完成,势必导致项目支出的经费缺口的增大,影响了项目工作的靠站,导致不能正常开展各种专项工作,我局2017年的整个工作经费的安排和使用非常困难。因此加强预算管理也成为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改进措施。为保证经费的正常所需,我局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全局上下厉行节约,尽量压缩基本运转支出,齐心协力,响应党和国家勤俭节约的政策,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将全部资金合理的运用到刀刃上,为各种专项支出做好保障。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