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一)负责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协助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审查发布标准。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在职责范围内,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复检及技术鉴定工作,承担上级安排的药品、化妆品和餐饮食品、保健品标准复核、注册复核检验工作,承担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业务指导、检验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2.机构设置。
部门全额编制137名,实有人数180人,其中:在职人员143人(含尚未办好入职手续新招人员2名以及纪检组成员4名),退休人员3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123.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009.6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5万元,其他收入49.24万元。2018年部门收入较去年增加349.7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508.3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199.79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123.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9.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40.9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1.21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4.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03.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653.2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50.41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7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支出。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日常监管宣传及监督检验等支出。
b、运行维护经费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及检验中心绩效运行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大楼运行维护经费—基本建设支出550万元。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运行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行政单位为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共350.41万元(含从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中列支的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132.5万元,上升60.8%。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796.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668.5万元,服务类采购12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3123.87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071万元。
(3)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本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本部门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本部门共有办公用房828平方米,业务用房2810.8平方米,另有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入固定资产办公用房3642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其他固定资产1433.84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