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划、政策和地方管理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组织、指导对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指导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管。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指导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三)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十四)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担北湖区、苏仙区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2016年,我局进行体制改革,部分工作职能和人员下划到城区四个分局。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二十四个内设科室、七个直属工商所(人民路工商所、罗家井工商所、兴隆工商所、北湖工商所、站前工商所、南塔工商所、下湄桥工商所)和出口加工区分局。新三定方案调整为12个内设科室,2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挂靠社团组织。人员编制由年初预算的398人调整为108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后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4人;因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人员还未到位,出现了超编现象,截止2016年期末实有人数311人,其中:行政编制271人,后勤相编制18人,事业编制22人,退休人员99人。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市本级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市场监管、工商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专项经费。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4,10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8.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93.41万元。
2016年度支出合计4,04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3.36万元;项目支出596.4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2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②项目支出: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333.75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从事有关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报,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执法办案专项支出111.58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支出8.31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2.0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办公设备购置、系统财务管理和非公党建团建专项工作及其他支出等。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商标广告专项工作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万元,完成预算的1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55台),完成预算的1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9 万元(公务接待245批,共计2,277人,完成预算的23.53%。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105.95万元,下降8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2万元,降低8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75万元,降低70.86%。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04 万元,比2015年减少620.35万元,降低83.79 %。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变动主要原因为我局七个直属工商所下划到分局,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我局采购项目都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因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系统升级,2016年采购数据无法取数。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我局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合理完善,各项目资金分配合理,目标明确,资金执行到位,各项绩效预算目标指标完成100%。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下划地方前后分别参加的是省财政部门决算和郴州市财政部门决算,两级财政决算编报的操作流程和要求有所不同,存在理解上的一些差异,会计决算编报时会有个别项目填报不能准确把握填报口径。
(三)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有关预决算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局相关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希望市财政局组织我们系统的学习决算知识,确保下一年度财务的预决算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表8)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