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年第9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郴州市万象源房地产公司申请“一品城”项目名称变更,应对原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手续进行注销,且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二、 原则同意对郴州鲲鹏房地产公司、郴州曦丹房地产公司、郴州东升房地产公司按协议分别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 原则同意《嘉禾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2015年修改》成果。
四、 原则同意同福路、工业交通学校等项目拆迁安置用地选址于同心桥村。
五、 原则同意华塘镇6-11组安置小区建筑方案。
六、 原则同意桐梓坪新村二期建筑方案。
七、 原则同意香花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意向方案,北湖区政府应负责监督土地摘牌人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实施。
八、 市储备2014-76号宗地兼容商业建筑比例应控制在4.5%以内。
九、 原则同意市九中人行天桥方案,进一步优化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 原则同意涌泉小学人行天桥方案,进一步优化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一、 苏仙区物资公司及周边改造项目用地蓝线范围应重新划定,并就修改方案重新论证。
十二、 原则同意槐树下村委会选址于该村7-11组安置用地内。
十三、 市公安局二号院办公楼地块应按单独地块进行专题论证。
十四、 原则同意郴州仁大房地产公司“五岭国际”项目芙蓉园调整方案。
十五、 资兴宏景房地产公司“林邑国际”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应先公示征求意见。
十六、 原则同意市一中改建宿舍楼意向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十七、 原则同意苏仙区曹家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蓝线范围。
十八、 原则同意王仙岭旅游度假区相山寺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批复文件。
十九、 关于城前岭A-24片区D-1-5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在符合片区控规技术指标及容量的前提下拟同意调整商住比,可对经开区管委会批复修规,并将意见报市政府。
二十、 郴州市强龙房地产公司“希望之星”项目一期顶层架空层隔墙定性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其余超面积部分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负一层车库隔离留足北干渠检修通道。
二十一、 七里洞村东湾组张保国私房超用地面积部分定性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超层部分:4-5层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6层及以上部分定性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会议听取了北湖区湘源牛羊屠宰场选址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
列席:杨华、何映伟、唐宏亮、涂细兰、曹德兰、朱逃生、罗成龙、何岱杰、谭睿、李晶晶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