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费等6项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根据郴政办函〔2012〕202号、郴政办函〔2014〕136号等文件规定,我单位主要负责中心城区道路、桥涵、排水、路灯、防洪堤坝、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与应急抢险。并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和工作实际,增加了相应的工作职能职责。目前,我单位的职能职责主要为:一是负责市城区的31条主次干道所辖路段的市政设施(道路、桥梁、涵洞、隧道、排水、路灯、夜景景观照明、防洪堤坝、路牌等相配套的)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市城区市政设施大中修项目建设和设计工作;二是负责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的救灾应急、抢险抢修和排水设施的排涝抢险工作,以及负责组织上级交办的关于市区市政、防汛设施急需或临时性建设任务;三是负责对市属、“二区一园”的市政设施管理维护进行监督考核、考评和指导。
1、市政设施维护费属市政设施维护购置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支出,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维护材料、聘请专业劳务队等支出。
2、2015年-2016年专项尾款属专项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材料及劳务费支出。
3、城区燕泉路河郴江河污水直排项目属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建设的直接和间接成本。
4、增湖路边坡治理属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的材料、劳务及绩效台班的购买和租赁。
5、设备购置费,主要用于购买铣刨机1台、随车吊1台、手扶压路机2台,平板夯1台、潜望镜1台。
6、燕泉路正一街截污干管属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建设的直接和间接成本。
(二)专项立项情况
1、市政设施维护费根据郴编办[1996]第21号、郴政办函〔2012〕202号、郴政办函〔2014〕136号等文件规定为立项依据。
2、2015年-2016年专项尾款、城区燕泉路河郴江河污水直排项目、设备购置费和燕泉路正一街截污干管属市财政专项资金。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费、2015年-2016年专项尾款、城区燕泉路河郴江河污水直排项目、设备购置费和燕泉路正一街截污干管等项目专项绩效目标是确保市中心城区道路完好率、路灯及亮化灯亮灯率、下水道畅通率保持在99%以上,井盖完好率100%,市政设施完好及安全运行。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费3300万元、 2015年-2016年专项尾款900万元、城区燕泉路河郴江河污水直排项目80万元、设备购置费200万元、燕泉路正一街截污干管75万元,其资金来源市财政。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到位情况
1、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费3300万元全部到位。
2、2015年-2016年专项尾款9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91.81万元,其中检查井防坠网整改10.67万元、城区部分排水管网改造20.02万元、南岭大道下湄桥排水管网改造18.14万元、中心城区人行道设置停车位319.75万元、城区检查井84.9万元、北干渠健康路段抢险清淤57.33万元,民权路抢险81万元。
3、城区燕泉路河郴江河污水直排项目80万元,实际到位57.47万元。
5、设备购置费200万元,实际到位193.65万元。
6、燕泉路正一街截污干管75万元,实际到位79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专项资金全部实行专款专用。2017年我单位市政设施维护费实际支出约5100万元,市政设施维护费负债约180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我公司财务科负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一是根据2017年的市政设施维护量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控制各维护专项资金分部到位;二是对各维护部门的资金需求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审批后,报城管局核拨;三是根据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合理调度资金,规划起草资金调度方案,报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向各维护部门拨付资金;四是每月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月26日向单位领导提交《所属维护资金情况表》。
三、专项资金所产生的效益情况
2017年市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的要求,管理规范,合理开支,保证了资金使用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市政管护预期目标及有关要求,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一)公众案件处置有力。2017年,我公司受理数字城管案件11568件,结案10762件,处置率达93.3%;受理市长热线案件333起,结案333起,结案率100%;接听市民来电300余起,回复300余起,回复满意率100%。所有督办案件实行案件回访,做到让每位市民满意,切实解决了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
(二)市政设施管护精细到位。2017年,我公司完成维护产值4461.08万元。共清理检查下水道428.35公里,清理检查井、雨水井3989座,完成清淤淤泥量约12148立方米。维修更换污水井、雨水井7437座。修复沥青路面8657.7平方米,修复各类人行道10421.7平方米,维修更换各类型灯泡5432盏,检修路灯线路89.3千米,更换路灯井盖、框642套,维修损坏护栏11617米。市中心城区道路完好率、路灯及亮化灯亮灯率、下水道畅通率保持在99%以上,井盖完好率100%,城市内涝明显缓解,交通护栏整齐完好,城市路牌规范整洁,桥梁隧道安全运行,夜景亮化独具特色。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创建工作中多次受到表扬,没有出现任何失误。
(三)民生工程深得民心。2017年,我们以“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抓手,关注民生热点,大力推进了防汛排涝、雨污分流、绿色照明、人行天桥等20余个市政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了市政设施功能,城区人居环境更加美丽。完成了市城区排水防涝(四点两线)改扩建工程,实现了雨污分流,有效解决了城市遇大雨内涝的问题。加大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了城区燕泉路河郴江河污水直排、燕泉路正一街截污干管项目,城区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完成了市城区主干道绿色照明改造(一期)项目,实现了路灯智能化管理。完成了涌泉小学人行天桥的建设、增湖路边坡治理。通过一系列专项工程,有效解决了城区内涝,有效遏制了污水直排,逐步实现了路灯绿色照明,缓解了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
(四)“三创”工作成效亮眼。在我市创文迎检、创卫复查、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我公司确保了市政设施正常运转,市中心城区道路完好率、路灯及亮化灯亮灯率、下水道畅通率99%以上,井盖完好率100%。2017年,我公司为“三创”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体制不顺,难以履行管理职能。“三定”方案明确我单位具有管理城区市政设施的职能,但由于没有独立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其管理措施、手段和办法等体系不尽完善,从而无法履行管理职能。
(二)事企不分,维护经费无法保障。受“三定”方案经费来源自收自支的影响,我单位的维护管理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没有按实际开支,更没按预算拨付,无法有效保证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监督、检查、考核等职能职责的落实。资金缺口大,维护经费严重不足。
(三)设施破损老化,维护任务艰巨。从2008年的城市基础设施大会战到现在,已有10年时间。目前,市中心城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破损严重,已进入维修的高峰期。一是中心城区排水系统绝大多数未进行雨污分流,导致污水管网长期满负荷运行,一遇大雨大部分管网出现污水溢流状况。二是由于人行道乱停车、天网工程、地下管网改造的原因,导致部分人行道结构性破损,人行道维护量迅速增加。三是下水道检查井(约4万个)由于建设时施工不规范、使用材料不达标。目前,出现普遍性下沉、破损及发响状况。四是城区大部分路灯和亮化设施达服务年限,大部分亮化设施超期服役。
(四)包袱沉重,处境艰难。2017年底公司对外欠款3000多万元。其中,尚欠养老保险金约150万元、住房公积金700万元、失业保险金230.6万元,年金258万元,民工工资、设备购置款、材料款、职工集资款等欠款约1500万元,其他欠款500万元。
五、建议及请求
(一)增加管养经费。2018年我公司管辖的市政设施不断增多、设施日益老化,市政维护预算为1.49亿元。请求市财政按实际情况增加市政设施日常维护资金,以满足日常维护运转最低额限度费用。
(二)清偿历史旧债。由于我单位债权债务沉重,每逢年关,上门讨债的人接连不断,矛盾日益加剧,既不利于我单位未来的发展,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因素。为此,请求市政府逐年安排偿还旧债资金,以确保我单位维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