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年第8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坳上镇走马岭村1-4组村庄建设规划,方案应进一步修改完善,骡马古道保护相关事宜应征求市文物部门意见。
二、 飞天山镇白溪村布点调整一事应由苏仙区政府专题报市政府。
三、 槐万路郴州市大型钢结构项目用地蓝线应维持原划定的蓝线范围不变。
四、 原则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2014-76号宗地兼容部分商业用地,其兼容比例应待进一步优化意向方案后再议。
五、 原则同意北湖岭棚户区改造暨市三医院提质改造项目用地意向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六、 工业大道8号地块(原市交通局规费征稽处)规划条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七、 “恒大华府”项目四期商住比调整一事应由北湖区政府报市政府后再议。
八、 原则同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改建意向方案。
九、 对于郴州金贵银业公司“金贵银业”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我局就该项目防护距离影响相邻青年大道以东规划实施问题,已专题致函郴州高新区管委会,应由高新区管委会征求市环保部门意见。
十、 原则同意“惠尔物流”一期项目东江供水管管网临时性改迁方案,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用地。
十一、 雄森国际假日酒店“雄森时代广场”违法建设行为应立案查处,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超出规划许可的建筑面积应视为违法建筑面积。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曾德平、黄文革、王树伟、李衍民、王塘生
列席:杨华、何映伟、陈明、朱逃生、罗成龙、何岱杰、谭睿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