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办函[2008]7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顺利进行,及时更新、维护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接省局通知,2008年度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的更新、维护工作将提前到8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在2007年行政区划和城乡划分的基础上,依据2008年8月底以前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的变更情况,对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进行调整和更新,并于2008年8月20日前将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报市统计局综合科。
二、2008年度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上报内容为:行政区划代码、城乡属性代码、行政区划名称。国家统计局开发了《行政区划与城乡分类管理系统》,能够对行政区划代码、城乡属性等进行审核,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下载、安装该系统,按照要求上报。下载地址:FTP://综合/行政区划和临时代码专业/市局下发。上报地址为:FTP://综合/行政区划和临时代码专业/县局上传,上报格式为通过管理系统导出的14位文件(U2008DYK????,????为四位县级代码)。各县(市、区)统计局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统计局综合科联系。
三、为满足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的需要,请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的人员,及时向当地经普办提供经市局核实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
联系人:周晓芬,联系电话:2368260。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报送 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 通知
抄 报:省统计局设计管理处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