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县国民经济核算部门协调会的会议精神,根据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4月15日至4月18日,由县政府督查室、统计、经信、发展及商务部门领导、专业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涉及GDP核算的乡镇和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基础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一是国民经济核算方面。全县涉及国民经济核算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照一季度增长工作目标,加强和统计部门的衔接沟通,基本保证了一季度核算指标的支撑力度。二是“双基”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各乡镇明确常务副乡(镇)长分管统计工作,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基本落实了统计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同时,各乡镇开展了“四上”企业清查,及时收集达到规模企业标准的相关企业信息。
通过检查督促,对乡镇进一步健全统计基础工作起到有力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