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郴州市基建渣土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郴州市基建渣土事务中心是根据郴编[2009]8号文件精神成立的机构,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负责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计划、组织及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的设置(定点)工作;负责城镇垃圾处理费和基建渣土处置费(暂免)的收取工作;负责按照工作标准和目标责任对各区渣土管理工作过程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负责渣土运输公司、消纳场行业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跨区渣土管理工作的协调、调度,以及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负责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对渣土管理进行监管调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核定全额拨款编制4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管理科、机动督查大队及北湖区、苏仙区渣土管理执法大队。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 770.12 万元,较2016年增加186.75万元,增长32.01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96万元,较2016年增加186.75万元,增长32.01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增长(降低) 0 %;事业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 ,增长(降低)0 %;经营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增长(降低)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增长(降低) %;其他收入 2.16 万元,较2016年增加2.16万元。
2017年度支出合计69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8.21 万元,占比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比0 %;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比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544.57 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 696.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正常的变动调整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了预算数。
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96.0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9.1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
无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0万元,支出决算为 5.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3.6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次,因公出国0 人次),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台,保有量3 台),完成预算的16.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公务接待 9 批,共计 90 人)完成预算的4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21.57万元,下降79.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20.31万元,降低 80.0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 万元,降低75.9 %。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6.9万元,比2016年增加10.51 万元,增长9.88%。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有所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在严格控制办公用品采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的基础上,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加从而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采购支出总额4.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3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台、一般执法用车 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 3 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其他固定资产19.68 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二是做好过程管理,三是及时报送绩效目标,四是及时形成自评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