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19年度) | |||||||||||
单位名称: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 | 6,115.17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 6,115.17 | 其中:基本支出: | 3,942.17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0.00 | 项目支出: | 2,173.00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负责城管队伍的监督管理和督查考核工作,履行执法主体职责,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等工作。在编人数301人,实际在职人员276人。今年基本支出394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9.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3万元、日常公务经费481.2万元、交通费185.06万元、工会经费31.01万元、福利费46.51万元】;项目支出2013万元;非税收入支出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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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绩效目标 | ①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郴发〔2018〕7号)文件要求,出台新“三定”方案,厘清职责边界,制定新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增花添彩、疏剪层次”为主线,优化园林绿化职务群落和配置模式,把郴州打造成为一座四季分明、五彩缤纷的生态宜居城市。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推进“公厕垃圾站革命”三年行动。在14个试点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推行新型环保渣土车逐渐进入渣土运输市场。④优化城市公共服务。积极探索智慧城管新业务,把大数据分析运用作为数字城管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打造我市数字城管升级版。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探索“互联网+微信+政务服务”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实现一次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⑤加强城管执法工作。进一步开展对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车辆乱停乱放、渣土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污染、露天烧烤、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违法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集中整治,协助做好市城区几大专项市场搬迁工作,防止市容问题出现“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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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1:基本支出占部门整体支出的0.64%,项目支出占整体部门支出的0.36%;2: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同等;3:部门整体支出其中:基本支出每月按计划支出,项目支出根据有关合同等依据支出;4:收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批复,1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开;5:凡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都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执行率达100%。 | |||||||||
效益指标 | 加快城市管理立法步伐,争取将城管立法项目列入我市立法计划;力争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验收;力争市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将市城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确保全市供水水质达标率、直饮水水质合格率100%;市城区污水处理率95%以上;继续推进”气化郴州“项目,确保2019年6月30日中石化新气管道和”桂阳—郴州—资兴“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达到投产条件。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通过 | ||||||||||
填报人: | 黄爱军 | 联系电话: | 2815567 | 填报日期: | 20190117 | ||||||
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2019年度) | ||||||||||
单位名称: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本级 | 单位:万元 | |||||||||
专项(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资金总额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立项依据 | 长期绩效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年度实施计划 | 实施保证措施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合计 | 26,884.00 | |||||||||
运行维护经费 | 延续项目 | 1,470.00 | 市城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1、协管员工资1207万元:协管员680人,其中机动支队10名按3.5万元/人安排由市级负担,除机动支队10人外,670名协管员经费市区按5:5共担,市级需负担1172万元,合计经费1207万元。;2、直饮水项目维护费中标合同金额88万元,2018年11月重新招标,按实际中标价安排;3、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维护费175万元:服务外包中标价115.48万元(2018.4.12-2019.4.12),电路业务使用费9.45万元。2019年重新公开招标,以中标价格为准 | 一是协管员协助执法,满足城市大提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二是提高直饮水的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更换滤芯,确保水质达标,市民满意;三是通过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项目建设的实施和推进,推动全民健身,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 | 提高直饮水的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更换滤芯,确保水质达标,市民满意。助推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林中之城、休闲之都”。 | 每月按时拨付协管员经费,维护经费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支付 | 服务合同、考核管理办法 | 审核通过 | |
业务工作经费(预留专项) | 延续项目 | 450.00 | 《市城管局专项管理办法》 | 1、根据郴发【2015】6号、建城【2016】235号。 | 保证城区垃圾站日产日清无积压,垃圾车在运输途中不漏垃圾,不产生异味。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 生态宜居,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保证城区垃圾站日产日清无积压,垃圾车在运输途中不漏垃圾,不产生异味 | 督查督办、责任单位对达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年度任务计划,完成“无车日”活动等特色创建活动,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并接受上级业务考核指导。力争环卫设备购置到位。 | 根据郴发【2015】6号、建城【2016】235号。以环卫设备购置费到位实际情况购置。 | 审核通过 | |
城市维护专项(预留专项) | 延续项目 | 1,637.00 | 《市城管局专项管理办法》 | 1、郴创建办【2018】17号,郴创建办【2018】45号。2、根据郴政办函[2012]244号。工程尾款清算资金等审计结果出来后进行清算。 | 通过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让市民懂文明、讲文明;加强郴州市城区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程尾款清算资金等审计结果出来后进行清算。 | 创建文明城市营造好的宣传氛围;通过考评奖励机制,加强郴州市城区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程尾款清算资金等审计结果出来后进行清算。 | 用于创文工作,按实际宣传广告制作费用拨付;对被考评单位实施奖优罚劣,每季度汇总奖励,第二年兑现考评奖金。工程尾款清算资金等审计结果出来后进行清算。 | 郴创建办【2018】17号,郴创建办【2018】45号,根据郴政办函[2012]244号。 | 审核通过 | |
运行维护经费(预留专项) | 延续项目 | 22,224.00 |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郴州市城市维护管理办法》 | 1、污水处理根据与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签订的《郴州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预计2019年需支付第一污水处理厂3700万,第二污水处理厂1342.32万元,第三污水处理厂1178.86万元,第四污水处理厂6386.81万元,合计需支出12607.99万元,根据2017年、2018年自来水厂报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预计2019年可征收污水处理费约6390万元,需报专项资金缺口为6200万元。2、环卫根据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服务协议以及特许经营权协议;《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资费用定额(试行)》(湘城建【2007】124号);郴创办发【2013】21号《关于加强郴州市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通知》;《关于市城区餐厨垃圾和污泥无害化及环卫精细化管理专题会议备忘录》;郴府阅【2017】59号《关于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郴府阅【2015】70号《关于市城区环卫临时工购买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3、市政设施郴编办[1996]第21号文件、郴政办函【2012】202号、郴政办函【2014】136号。 4、2018年4月4日召开的“区区合一”专题会议精神,关于《郴州高新区市政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和园区数字城管平台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 |
1、保护市城区生态水环境。 2、环卫垃圾焚烧发电服务是处理垃圾,生产再生能源,达到循环经济,节约能源;废弃物能被2次利用,环保节能;确保市城区垃圾清运日清日结,保证城区卫生质量;餐厨垃圾处理有利于垃圾分类,不污染环境卫生影响市容;保障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对新增面积做到保洁,维护城市卫生;保障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物业管理小区卫生干净。 3、园林绿化满足城市整体美化、城市品质的提升及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高新区公共绿地面积的扩大,为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一定的贡献。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品位,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美的环境。 4、市政设施维护管理37条道路的市政公共设施,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8%,井盖完好率100%,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9%,确保路平、沟通、灯亮。2018年252个路灯、亮化供电质量均得到保障,亮灯率保持在99%以上。自郴州大道(城区段)、郴江路(城区段)、青年大道实施的绿色照明工程以来,节电效果逐步得到提升,节电率最高可达45%左右,最低也有25%以上,效果明显。 |
1、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2、环卫垃圾焚烧发电服务是处理垃圾,生产再生能源,达到循环经济,节约能源;废弃物能被2次利用,环保节能;确保市城区垃圾清运日清日结,保证城区卫生质量;餐厨垃圾处理有利于垃圾分类,不污染环境卫生影响市容;保障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对新增面积做到保洁,维护城市卫生;保障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物业管理小区卫生干净。 3、园林绿化2019年高新区路段推广先进科学的绿化管护水平,提高城市公共绿化面积覆盖率达100%,具有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4、市政设施维护管理37条道路的市政公共设施,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8%,井盖完好率100%,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9%,确保路平、沟通、灯亮。2018年252个路灯、亮化供电质量均得到保障,亮灯率保持在99%以上。自郴州大道(城区段)、郴江路(城区段)、青年大道实施的绿色照明工程以来,节电效果逐步得到提升,节电率最高可达45%左右,最低也有25%以上,效果明显。 |
1、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条款中确定的污水处理量定当年污水处理服务费。 2、垃圾焚烧发电服务是处理垃圾,生产再生能源,达到循环经济,节约能源;废弃物能被2次利用,环保节能;确保市城区垃圾清运日清日结,保证城区卫生质量;餐厨垃圾处理有利于垃圾分类,不污染环境卫生影响市容;保障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对新增面积做到保洁,维护城市卫生;保障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物业管理小区卫生干净。 3、园林绿化最大限度合理利用现有管护经费,完成高新区缺损苗木30%补植计划,并确保补植成活率达95%以上。市民投诉案件办结率90%以上;植株死亡率小于3‰; 4、市政设施2019.1-2019.12。2018年252个路灯、亮化供电质量均得到保障,亮灯率保持在99%以上。自郴州大道(城区段)、郴江路(城区段)、青年大道实施的绿色照明工程以来,节电效果逐步得到提升,节电率最高可达45%左右,最低也有25%以上,效果明显。 |
将代征收市城区的污水处理费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跟进;加强巡查和维护力度;提高数字化案件处理及时率;公益事业用电申请审批严格按照公益类型进行分类,以及市城区规划范围进行审核。通过现场核查、资料审查及数据核查相对应进行审批,对不符合公益范畴的设施一律不批。 | 审核通过 | |
节水专项资金(预留专项) | 延续项目 | 400.00 | 《郴州市节水评价标准》《郴州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 2019年预算主要用于节水平台完工验收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维护运行费用10万元; 2019年节水器具推广费用(用于市城区内老旧小区节水器具更换)30万元; 2019年节水型省级企业、单位、小区创建奖补资金100万元;节水宣传周费用10万元等水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第7项要求,“城市节水专项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千分之一”,因此,建议节水专项资金预算金额为400万元。 | 加强城市水务管理,确保民生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市城区国家级和省级节水型城市成果,推动节水工作上台阶。 | 目标一:推动节水监管日常化。 目标二:做好城区节水宣传工作。 目标三:加大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力度。 目标四:保障水务工作正常运行。 |
1、启动节水平台监管。 2、新增节水型单位3个。 3、推进节水型器具改造等水务管理工作。 |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结合节水型城市要求,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3、郴州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日常及项目支出均按《郴州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市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
审核通过 | |
业务工作经费 | 延续项目 | 703.00 | 《郴州市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郴城执发【2018】51号) | 1、城管宣传经费80万元:《城管来了》制作费60万元,“林邑城事”20万元。2、城管执法专项经费补助180万元:根据郴阅【2017】20号《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有关精神安排。3、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培训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强化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到省外培训,培训的执法人员约200人,550元/人,培训7天。4、城管一线工作人员春节慰问款44万元:按惯例,春节期间市政府领导慰问城管一线工作人员。5、电动自行车购置:2013年购买的130台正在办理报废手续,根据执法支队工作需购买160台,预算4000元1台。7、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经费15万元: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调度会的会议备忘录》8、“气化”湖南郴州指挥部工作经费10万元:根据湘发改能源【2014】1014号、湘气指【2015】3号、湘气指【2017】5号。9、非税罚没收入160万元。 | 提升城管工作知晓率和美誉度,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以全媒体理念和互联网思维,讲好城管故事,传播城管声音,凝聚城管合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不断提升郴州城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在执法过程中保障执法相对人及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市城区去油烟结果明显减少,市民环保意思增强,树立环保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底污染源治理清除比例达到80%以上,2019年达到95%,2025年全面清除。支持配合中石化及省天然气管网公司在我市顺利实施新粤浙天然气干线“桂阳-郴州-资兴”支线的项目建设。 | 讲述城管故事,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报道城管工作动态,展示城管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引导更多的市民理解、支持城管工作。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报道城管工作动态,展示城管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引导更多的市民理解、支持城管工作;完成全市科级以下执法人员(约1100人)执法培训。环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市民投诉减少。通过健全黑臭水体治理责任机制,建立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机制。 | 1、《城管来了》每播出3次,全年约156期;2、“林邑城事”每天一期,全年约360期;3、分三期完成执法培训;4、按实际执法工作需要支出。现场监测设备到位,办理监测环境保护执法案件20起。采取治理工作奖补经费等日常工作,将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 市城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审核通过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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