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郴州汇龙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至2016年4月在青年大道原7429厂建设的“汇龙·万宝国际” 一期项目,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擅自在A1#栋至A7#栋、B2#栋至B6#栋(共12栋)镂空部分加建楼板、墙体,将其改为房间,超批准计容建筑面积7642.02平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我局于2016年7月2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拟对该违法建筑作出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应当事人申请根据《湖南省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对该行政处罚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当事人:郴州汇龙置业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郴州市城乡规划局二楼会议室(地址:民生路56号)。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以第三人形式参加听证会的,可于2016年8月23日下班前携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政策法规科(402办公室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如报名超过5人的,则由抽签的形式产生听证代表。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可于2016年8月23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到我局政策法规科办理申请手续,旁听听证人员不得超过5人,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利害关系人优先。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民生路56号 邮政编码:423000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