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用于市城区公共照明、亮化、公园、游园、背街小巷、公安、交警、城管、公交站亭、文体宣传等设施用电,纳入公用事业用电范畴.
(二)专项立项情况。
市财政、市城管局、市政总公司对公用设施用电电量、电费进行审核、批复。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保障市城区公共照明、亮化、公园、游园、背街小巷、公安、交警、城管、公交站亭、文体宣传等设施用电。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专项总投资2700万元,资金来源2018年市财政预算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到位2700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实际支出2250.28万元,用电电量、电费起止时间(2017年12月-2018年11月)。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供电单位每月申报电量、电费,由市政总公司审查用电情况,报市城管局、财政局批复意见。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供电单位逐月按实际用电电量、电费情况申请支付;实行实报实销。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公用设施用电涉及权属单位较多,节约用电措施管理好。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因东江饮水工程造成公共照明设施用电电量有所降低。
(四)专项未如期完成的因素分析。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每年逐月上报核实实际产生电量、电费情况,根据用电情况对比每月电量数据和现场抽查,核实电量数据真实性,并确认。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每月按实际产生的电量、电费核实后进行支付。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四)综合绩效评价
达到预期效果。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城区主干道绿色照明项目建成以来,郴州大道、青年大道、郴江路路灯照明用电电量大大降低,为实现节能降耗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持。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因涉及公益事业用电设施较多,节约用电管理方式单一。
七、意见及建议
公用设施用电按权属进行分割,制定政策促使节能办法多样化。加强节能管理方式和技术改造力度,促进公用设施用电更趋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