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郴统办[2013]102号)文件,永兴县统计局及时开展自查,提高乡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一步规范乡镇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
一、夯实统计基础。根据《永兴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以“八有”(有统计机构、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制度、专用办公室、办公桌椅及资料柜、统计站标识牌、统计站专用章及“四机”)“八化”(统计机构网络化、报表台账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调查法制化、基础统计规范化)为目标,督促乡镇严格开展自查活动,搞好基础台帐建设,提高统计业务规范,抓好基层统计队伍管理,切实提高统计队伍素质。
二、规范数据审核。规范数据审核上报,严格实施统计数据三把关,做到统计数据实行调查人员、专业股室、分管领导三审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指标,加大对基层数据的核实,提高对数据的必要性、逻辑性审核,尤其是乡镇电子台账,不能与乡镇的年报数据有出入,确保历史数据客观、真实,为以后数据查询打下坚实基础。
三、严格质量评估。根据《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及分专业定期检查制度》加强数据评估,通过数据纵向和横向比较、抽样误差和非抽样误差的分析,对指标数据变化情况进行剖析,对不正确的数据进行及时校正,提高统计数据评估质量。
四、强化统计执法。在8月份乡镇统计督查的基础上,于11月上旬再次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严防统计人员欺骗造成的误差和被调查者造假产生误差的发生。同时,深入乡镇、村组发放统计法制宣传资料,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一、夯实统计基础。根据《永兴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以“八有”(有统计机构、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制度、专用办公室、办公桌椅及资料柜、统计站标识牌、统计站专用章及“四机”)“八化”(统计机构网络化、报表台账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调查法制化、基础统计规范化)为目标,督促乡镇严格开展自查活动,搞好基础台帐建设,提高统计业务规范,抓好基层统计队伍管理,切实提高统计队伍素质。
二、规范数据审核。规范数据审核上报,严格实施统计数据三把关,做到统计数据实行调查人员、专业股室、分管领导三审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指标,加大对基层数据的核实,提高对数据的必要性、逻辑性审核,尤其是乡镇电子台账,不能与乡镇的年报数据有出入,确保历史数据客观、真实,为以后数据查询打下坚实基础。
三、严格质量评估。根据《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及分专业定期检查制度》加强数据评估,通过数据纵向和横向比较、抽样误差和非抽样误差的分析,对指标数据变化情况进行剖析,对不正确的数据进行及时校正,提高统计数据评估质量。
四、强化统计执法。在8月份乡镇统计督查的基础上,于11月上旬再次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严防统计人员欺骗造成的误差和被调查者造假产生误差的发生。同时,深入乡镇、村组发放统计法制宣传资料,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