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2018年财政预算资金为166万元。
1、2018年创生园组政府采购预算150万元(有空调、碎纸机、会议培训、家具、汽车维修费、汽车燃料费、汽车保险费、印刷和出版费、办公用品、办公用品耗材、公益宣传广告费、创建专题片制作费和技术报告、挂牌和特色活动费等13项项目)。2、市交管工作经费16万元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中说明。
(二)专项立项情况。
郴州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的决定》(郴发[2015]6号),政府办改沟管理办公室已核.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与各责任单位一道,不断加大园林建设和管理力度,持续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专项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郴财建专【2018】073号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到位150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主要支出项目有绿化遥感测定服务技术咨询费64000元;水电费、邮电费、车辆燃油费、租车费等办公经费62558.36元;会议费、资料费、广告宣传等费用392458.7元,2018年总支出 519017.06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由市创建办实行专项管理,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市创建办制定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2年一个周期,偶数年申报、单数年评审,我市2018年通过了省住建厅组织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资格省级评审。因资金原因,推迟2个申报周期(即2022年申报、2023年验收)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完成日常检查督查,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建城〔2016〕235号)要求,按照《郴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郴州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郴创发[2011]1号)、《2018年郴州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计划》、《郴州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社会宣传工作方案》《2018年创生园工作任务安排表》和市创建办下达的任务安排进行评分。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考核重点为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综合否决项等工作任务。
(四)专项未如期完成的因素分析。
由于资金方面的困难,一票否决项目不能达标,存在短时间内无法整改达标的短板和困难,我市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全部对标达标工作还存在较大难度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明显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1.88%、46.30%、12.55平方米,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1、完成并通过国园复查省级普查。2、完成并通过创生园申报资格省级评审。3、完成I级园林绿化等级自评。4、完成“无车日”活动。5、完成创生园公益广告宣传。6、完成创生园创建专制片摄制。7、完成树木挂牌工作。8、市创建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四)综合绩效评价
完成市创建办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与各责任单位一道,不断加大园林建设和管理力度,持续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明显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1.88%、46.30%、12.55平方米,成功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省级初审和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一)突出特色创建,园林特色活动精彩纷呈。
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我市积极参加和开展各项活动,通过活动提升城市生态园林内涵,带动城市发展。
1、成功举办郴州市首届家庭园艺大赛。2017年12月28日市创建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宣布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开展郴州市首届家庭园艺大赛。此次活动旨在提高我市整体园林、园艺水平,同时,加强市民、企业、协会、单位的园艺积极参与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当中,是我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一大亮点活动。活动的举办对推动城市生态发展,塑造城市品格具有重要意义。
2、成功举办“922绿色出行”活动。围绕“绿色出行·多一分安全”活动主题,在创建办王梅主任带领下,创生园组迅速制定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全力配合,有力确保了郴州中心城区9月22日“无车日活动”顺利开展。无车日活动当天,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时间内,除公交车、出租车、自行车、校车、部队、公安、消防、抢险救灾、救护车等车辆允许通行外,其他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通行。这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使得公众绿色出行理念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同。
3、开展“迎春花市活动”。2018年2月1-14日,在苏仙福地广场,市创建办、苏仙区、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园林局、市风景园林协会举办了“迎春花市活动”。通过此次活动,丰富了市民节日文化生活,增加节日气氛,有利于活跃园艺文化市场,助推郴州市民迎新年期间成为一种新的时尚选择。
4、策划“我为身边的树挂牌”活动。2018年3月,市创建办、北湖区、苏仙区、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风景园林协会举办了“我为身边的树挂牌”活动。通过组织市区街道办、社区市民参与挂牌活动,做到人人参与,宣传与实际行动相结合,增加市民对各类树木知识的学习与交流,同时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各社区的绿植养护交流,提高市民绿植知识丰富度。
(二)完成阶段任务,生园创建通过省级初审。
2018年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申报年(省级初审),创生园组遵照办领导部署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进行了周密部署。以创建办名义印发《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计划》、《郴州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社会宣传工作方案》、《郴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标(I 级)自评工作方案》、《郴州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工作方案》,同时对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交办、督查。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省住建厅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条件、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进行了现场考查,认为我市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但仍需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加大人、财、物的投入重点解决“一票否决”项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和差距。目前我市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主要困难有:1、综合否决项不达标。2、部分申报指标存在差距。3、城市基础设施存在短板。
七、意见及建议
1、稳步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基础工作。一要加快市政建设,二要打造特色精品。2、全民动员营造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良好氛围。3、落实责任确保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