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4.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
过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3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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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0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过程 |
60 |
预算管理 |
40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
8 |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 |
|||
12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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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2017年12月根据郴编办〔2017〕247号文件精神,我所由正科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整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石榴湾生态公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郴江河沿江风光带、石榴湾南、北小游园,管护面积达6000余亩。2018年我所按照科学理财、注重绩效方针,根据财政安排的城市维护费用做好预算支出实行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管辖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养护、园容园貌管护等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游览、服务业的管理。
3、负责管辖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
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下设8个股室,分别是行政办、人事股、财务股、基建维修股、园林清扫股、督察股、行政执法队、安全保卫股。
截止2018年底,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年末实有人数100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编制在其他单位人员3人,退伍安置军人1人,公司人员5人,临聘人员83人,无离休人员及退休人员。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根据2018年政府系统市直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办法,我所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11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万元,项目支出1088万元。2018年实际市财政拨款总收入1177.18万元,其中: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37.59万元;其他收入0.23万元。全年财政总支出125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3万元,项目支出1212.2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我所财政预算基本支出3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4万元,公用经费0.19万元。全年实际基本支出39.63万元,本年度结余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4万元,主要包括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0.1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我所项目资金均为财政拨款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有关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全年专项项目预算为1088万元,实际到位1137.55万元。其中:公园管理经费(包括石榴湾生态公园、爱莲湖、苏仙湖、王仙湖、南北小游园、郴江河沿江风光带)919万元;石榴湾生态公园租地款27.16万元,野生动物饲养费10万元,病虫害防治9.8万元,石榴湾公园路灯线路改造72万元,市城区主要广场公园安装阻车石12.19万元、孔雀园搬迁26.5万元,市城区公园景区和园林绿化抗冰救灾经费9万元,市直单位增人增资51.9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全年项目支出:1212.24万元。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辖范围内园林、卫生、安全方面的支出,弥补基本支出的不足,保证员工工资与福利的正常发放,维持公园的正常秩序运转。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2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42万元、津贴补贴0.3万元、奖金7.96万元、伙食补助1.14万元、绩效工资18.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3.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2万元、住房公积金11.32万元、医疗费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8万、印刷费0.14万元、咨询费23.89万元、差旅费0.97万元、维护费153万元、租赁费(含公园土地租赁费)39.77万元、公务接待费0.87万元、专用材料费8.55万元、劳务费507.56万元,工会经费6.61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5.1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2万元,主要包括:救济费0.57万元、医疗费0.05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万元;
(4)资本性支出247.05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162.45万元、大型修缮84.6万元;
其中重大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苏仙湖南、北小游园园林绿化、保洁服务,支出12.68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南北小游园的园林绿化管护及卫生保洁。
2、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孔雀园修缮工程,支出26.4万元,主要用于:孔雀园灾后重建。
3、爱莲湖濂文化主题公园,支出22.72万元,主要用于:爱莲湖创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牌制作。
4、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一期游道扩宽及维修工程,支出32.35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生态公园一期主游道路扩宽修缮工程。
5、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道路安报设施及道路维修工程,支出25.44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生态公园道路安全检测和改造、新增道路标识、弯道镜等安全基础设施。
6、王仙湖海泉段零星维修,支出16.32万元,主要用于:王仙湖海泉段地面破损及基础设施维修。
7、苏仙湖滑坡抢险工程,支出25.39万元,主要用于:苏仙湖游道扶手及地面腐朽损坏严重,将会给市民造成安全隐患。维修改造后的游道扶手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市民游园安全。
8、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路灯线路改造工程,预付工程进度款104.16万元(其中专项经费72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生态公园原有太阳能灯进行线路改造,并新增到三期60余盏路灯,完善了公园基础设施,为市民游园提供更安全的游园环境。
9、石榴湾生态公园租地款38.56万元。主要用于按时按期支付石榴湾生态公园租地款,石榴湾生态公园作为公益性公园,即提升了城市品位,又提高了周边村民的生活质量。
10、石榴湾公园野生动物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公园野生动物的喂养、保洁及设施维护,为进一步丰富市民文化生活,营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自然景观,同时提升公园档次及品位。
11、病虫害防治9.8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公园各片区园林病虫害的治理及防治。
1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接待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我所无公务用车,无公务出国费用支出,本年度“三公”预算经费3万元,实际支出经费0.87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了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全所上下不分节假日倾力工作,加班工作餐费相应增多;二是公务接待次数的减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2018年根据我所实际,建立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园建设(维修)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重视事由、调研、预算、审批工作,强化维护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做好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2018年追加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包括:市城区主要广场公园安装阻车石12.19万元,山地公园道路安全隐患整改资金22万元。
(一)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石榴湾生态公园道路安保工程,由郴州德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4月30日施工,工程审计金额为25.44万元,现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2018年9月25日我所对管辖范围内的广场及主要道路路口安装阻车石254个,采购金额12.19万元,该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做好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成。我所制订了有关建设(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基本流程依次是:片区负责人填写申请表交于基建办—基建维修股提出方案、预算—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完善政府采购程序—项目合同的签订—施工期间基建维修股监管—项目完工后由基建维修股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等综合情况
根据我所实际,各片区年初做预算,由财务股统一填报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表,经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核定资产配置计划。购置固定资产时由办公室采购人员按采购程序及资产配置标准采购,资产采购后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入库,资产使用人到仓库管理员办理签字领用手续。资产处置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填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及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请示上交到资产管理处,经资产管理处核实批复后进行处置。
(二)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各股室应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负有责任。
(三)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方面
我所建立了严格的支出交付使用制度。资产采购应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门投入使用。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得接受,必须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
(四)信息化建设方面
我所通过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管理资产卡片,包括卡片的增加、删除、查询、汇总等。正确、全面、及时的记录资产的增减、使用等情况,保护资料安全完整。真实的反映和监督资产的增减变动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体系。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1.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配置控制良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0增加,“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2.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91.62%,预算控制率达到0.5%,全年无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全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3.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全年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良好,未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9%。
4.对于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凡单位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政府采购执行率达到26%。
5.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物质采购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车辆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厉行节约规定》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正确核算收入、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7.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用经费数额偏差较大
由于我所属于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安排公用经费。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
2019年4月19日